
(1).儒家主張任用賢人,以德化民,使國家得到治理。《論語·衛靈公》:“無為而治者其 舜 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何晏 集解:“言任官得其人,故無為而治。” 漢 劉向 《新序·雜事四》:“故王者勞於求人,佚於得賢。 舜 舉衆賢在位,垂衣裳恭己無,為而天下治。”
(2).道家主張順應自然,不求有所作為而使國家得到治理。《淮南子·說山訓》:“人無為則治,有為則傷;無為而治者載無也,為者不能有也;不能無為者,不能有為也。” 清 王夫之 《讀通鑒論·晉成帝》:“虛靜以慎守前王之法,雖聰明神武,若無有焉,此之謂無為而治。” 郭沫若 《十批判書·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故儒家主張‘恭己正南面,垂拱而治’,道家主張‘無為而治’。”
(3).泛指不費力氣而把事情辦好。 老舍 《四世同堂》十三:“假若人們都像 錢先生 ,巡警們必可以無為而治。”
“無為而治”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源于道家思想,同時在儒家經典中也有提及。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道家核心思想
源自老子《道德經》,主張統治者應遵循自然規律(“道”),不強行幹預事物發展。其本質是“不妄為”,即避免以主觀意志破壞自然或社會内在規律,如四季更替、萬物生長一般順勢而為。
儒家經典中的體現
《論語·衛靈公》提到舜“無為而治”,指沿襲堯的德政,以道德感化民衆而非嚴刑峻法。
并非完全“不作為”
強調“不過度幹預”,如治國時建立制度框架後減少人為擾動,讓民衆自主發揮創造力。老子以“烹小鮮”比喻:頻繁翻動(過度管理)反而破壞治理效果。
順應規律的行動準則
主張洞察趨勢、因勢利導,如水順勢流動般自然推動發展。同時反對濫用權謀巧智,倡導質樸與和諧。
治理層面
提倡法治代替人治,通過制度規範行為而非依賴統治者個人意志。漢代“文景之治”便以“無為”思想恢複社會經濟。
個人處世
可引申為減少強求與争鬥,尊重事物發展節奏,在適當時機采取行動。
“無為而治”是融合哲學智慧與實踐策略的概念,既包含對自然規律的敬畏,也提供了一種高效治理與和諧處世的方法論。其核心在于平衡“有為”與“無為”,避免極端化理解。
無為而治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在治理事物、處理問題時不主動幹預,不刻意做出行動,而是通過自然的方式使事物得以平衡和發展。它強調的是以正常的自然運行規律為基礎,通過觀察、了解、順應事物本身的發展趨勢,達到治理事物的目的。
《說文解字》将“無為而治”一詞拆分成以下幾個部分:
“無為而治”最早出現在《莊子·德充符》這篇章節中,是道家思想的核心觀念之一。莊子認為天地間萬物自有其運行規律,人們無須刻意幹預,隻需順應自然,以“無為”的态度處理事物,就能達到治理的效果。
《無為而治》是“無為而治”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一定的差異。根據《說文解字》和古代甲骨文的記載,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如下:
1. 在領導團隊中,他善于無為而治,通過賦予成員充分的自主權,使團隊發展得非常順利。
2. 這個城市的成功發展是因為市長一直堅持無為而治的原則,不隨意幹預市民生活,給市民創造了自由和發展的空間。
1. 無為: 表示不做事情,沒有行動或幹預。
2. 治理: 指對某個事物進行管理和指導。
3. 自然: 指事物本身的自然狀态和過程。
4. 觀察: 表示以目标為中心,用眼睛或其他感知器官來收集信息。
5. 發展: 指事物不斷向好、向前推進的過程。
1. 無為而治的近義詞是“順其自然”。
2. 無為而治與“坐享其成”也有相似之處,都強調不主動幹預,但“坐享其成”更多強調被動接受事物的發展。
反義詞可以是“積極幹預”或“強制幹預”。與無為而治相反,積極幹預和強制幹預是指主動介入并進行積極幹預或強制行動來處理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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