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儒家主張任用賢人,以德化民,使國家得到治理。《論語·衛靈公》:“無為而治者其 舜 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何晏 集解:“言任官得其人,故無為而治。” 漢 劉向 《新序·雜事四》:“故王者勞於求人,佚於得賢。 舜 舉衆賢在位,垂衣裳恭己無,為而天下治。”
(2).道家主張順應自然,不求有所作為而使國家得到治理。《淮南子·說山訓》:“人無為則治,有為則傷;無為而治者載無也,為者不能有也;不能無為者,不能有為也。” 清 王夫之 《讀通鑒論·晉成帝》:“虛靜以慎守前王之法,雖聰明神武,若無有焉,此之謂無為而治。” 郭沫若 《十批判書·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故儒家主張‘恭己正南面,垂拱而治’,道家主張‘無為而治’。”
(3).泛指不費力氣而把事情辦好。 老舍 《四世同堂》十三:“假若人們都像 錢先生 ,巡警們必可以無為而治。”
“無為而治”是源自道家哲學的重要概念,最早見于《道德經》。其核心含義指統治者不過度幹預,順應自然規律與人性特點,使萬物自發達到和諧狀态。從漢語詞彙結構分析,“無”意為“不刻意”,“為”指“人為造作”,“治”則強調治理的最終成效,整體構成一種“以不強制手段實現有序管理”的辯證表達。
這一思想包含三層核心内涵:
該思想對古代中國“黃老之術”治國方略産生深遠影響,現代管理學中也衍生出“最小幹預原則”等實踐理論。值得注意的是,“無為”絕非消極不作為,而是《淮南子·原道訓》所闡釋的“漠然無為而無不為也”的積極智慧。
“無為而治”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源于道家思想,同時在儒家經典中也有提及。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道家核心思想
源自老子《道德經》,主張統治者應遵循自然規律(“道”),不強行幹預事物發展。其本質是“不妄為”,即避免以主觀意志破壞自然或社會内在規律,如四季更替、萬物生長一般順勢而為。
儒家經典中的體現
《論語·衛靈公》提到舜“無為而治”,指沿襲堯的德政,以道德感化民衆而非嚴刑峻法。
并非完全“不作為”
強調“不過度幹預”,如治國時建立制度框架後減少人為擾動,讓民衆自主發揮創造力。老子以“烹小鮮”比喻:頻繁翻動(過度管理)反而破壞治理效果。
順應規律的行動準則
主張洞察趨勢、因勢利導,如水順勢流動般自然推動發展。同時反對濫用權謀巧智,倡導質樸與和諧。
治理層面
提倡法治代替人治,通過制度規範行為而非依賴統治者個人意志。漢代“文景之治”便以“無為”思想恢複社會經濟。
個人處世
可引申為減少強求與争鬥,尊重事物發展節奏,在適當時機采取行動。
“無為而治”是融合哲學智慧與實踐策略的概念,既包含對自然規律的敬畏,也提供了一種高效治理與和諧處世的方法論。其核心在于平衡“有為”與“無為”,避免極端化理解。
安所邦極保齡球保栖霸氣扁扁伏伏變醨養瘠博采參謝漕卒雌劣道契刀山火海丁是丁,卯是卯兜肚連腸獨出己見對字翻把賬發炎扞撫甘腴锢南山過河卒子韓熙載夜宴圖橫玉橫枝兒哄堂大笑彗孛灰罐混合物僵直驚座金蘭之交九大經幾微崛嵂扛擡懶待蓮幕吝啬碼洋愍護劘習鋪襯栖峙勸教尚小雲守候順陰讨小推心屠龍王録事無邊無垠烏江五峤無事狠險巇崤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