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南朝 宋 王弘 。 弘 曾拜刺史,錄尚書事,故稱。 陶潛 解印去縣,賦《歸去來》。刺史 王弘 甚敬仰之,親自造訪。 潛 稱疾不見。 弘 候知 潛 當往 廬山 ,乃遣其故人 龐通之 等攜酒,先于半道邀之。 潛 既遇酒,便引酌野亭,欣然忘進。 弘 乃出與相見,遂歡宴終日。事見《晉書·隱逸傳·陶潛》。後以“王録事”指禮賢下士者。 清 趙執信 《寓居新營門屋》詩:“欲移勝賞入中庭,池北牆頭起草亭。諸君能為 王録事 ,好待秋晴攜酒至。”
“王録事”是古代官職稱謂的複合名詞,需從姓氏與職官制度兩個層面解析。
一、姓氏淵源
“王”是中國常見姓氏,源自上古時期王室宗族,後演變為廣泛分布的平民姓氏。
二、職官釋義
“録事”是古代行政機構中的文書官員,始見于漢代,主要負責公文拟寫、案卷整理及會議記錄。《漢語大詞典》記載其職能為“掌總錄衆曹文簿,舉彈善惡”,在唐代發展為“錄事參軍”,屬州郡重要屬官,負責監察六曹事務。
三、組合含義
“王録事”特指擔任録事職務的王姓官員,常見于唐宋文獻。例如《全唐文》中提及的“太原王録事”,即太原地區負責司法文書監察的王姓官員。該職位需通曉律法文書,在地方行政體系中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四、曆史演變
宋代以後,“録事”職權逐漸分化,部分職能并入主簿、典史等職,但元明時期的《吏學指南》仍保留“録事”作為文書吏員的統稱,清代最終廢止。
(參考文獻: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曆代職官辭典》、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唐六典校注》)
“王録事”是一個曆史典故性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指南朝宋時期的官員王弘。因他曾任刺史并錄尚書事的官職,故被稱作「王録事」。後引申為代指禮賢下士之人。
源自《晉書·隱逸傳·陶潛》記載:陶潛(陶淵明)辭官歸隱後,刺史王弘對其十分敬仰,親自前往拜訪。陶潛稱病避見,王弘便遣友人攜酒在半路相邀,最終兩人在野亭飲酒暢談終日。
這個典故體現了兩個核心意象:
清代趙執信在《寓居新營門屋》詩中寫道:「諸君能為王録事,好待秋晴攜酒至」,此處即以「王録事」喻指懂得敬重文人的雅士。
「王録事」讀音為wáng lù shì(注:顯示的拼音「wánɡ wánɡ shì」應為筆誤),其中「録」為「錄」的異體字,此處指官職「錄尚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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