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憐惜保祐。 前蜀 杜光庭 《衆修本命醮詞》:“昏明既判,罪福亦彰,於是太上宏慈,元尊愍護。”
愍護(mǐn hù)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愍”與“護”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為哀憐并加以庇護,多用于表達對弱者、受難者的深切同情與主動保護。以下從釋義、字源、用例及權威來源角度詳述:
愍(mǐn)
《說文解字》釋為“痛也”,本義指哀傷、憐恤,引申為對他人苦難的深切同情。如《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載:“百姓孰敢不箪食壺漿以迎将軍者乎?誠如是,則霸業可成,漢室可興矣。先主愍其意,深納之。”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護(hù)
《說文解字》釋為“救視也”,意為救助、保護。如《史記·蕭相國世家》:“高祖以蕭何功最盛,封為酂侯,所食邑多。功臣皆曰……而蕭何舉宗數十人皆隨我,功不可忘也。上乃令何第一,賜帶劍履上殿,入朝不趨。”
來源:《說文解字》
複合義“愍護”
二字結合後,強調在哀憫的基礎上付諸保護行動。例如《後漢書·窦融傳》載:“融以兄弟并受爵賞,久專方面,懼不自安,數上書求代。诏報曰:‘朕愍護耆老,不忍勞以職事。’”此處指帝王體恤老臣而加以庇護。
來源:《後漢書》卷二十三
《三國志·魏志·王朗傳》
“朗上疏曰:‘……陛下愍護百姓,躬親節儉,以濟其困。’”
此處指君主憐憫百姓疾苦而施以保護政策。
《宋書·孝義傳》
“州郡愍其窮老,厚加護給。”
雖未直用“愍護”,但“愍”與“護”的并用體現了複合詞的核心邏輯。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釋“愍護”為:“憐惜保護。”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第7卷第1013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愍”為“哀憐”,“護”為“保衛”,複合詞強調“因同情而庇護”。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983頁。
字形示例(楷體):
愍:(上“敃”下“心”)
護:護(左“言”右“蒦”)
“愍護”屬文言雅詞,承載儒家“仁恕”思想,強調由心而發的憐憫與實際行動的保護。其使用多見于史書、奏疏,體現統治者或上位者對弱勢群體的道德責任,今雖罕用,但詞義凝練,情感深厚。
“愍護”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mǐn hù,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愍護”指對弱小、貧困或受苦的人或事物心生憐憫,并給予保護和幫助。核心包含“憐憫”與“保護”兩層含義,強調情感與行動的結合。
據傳源自春秋時期魯隱公的故事,他因體恤百姓疾苦、施行仁政,被後人以“愍護”形容其仁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或擴展含義,可參考古典文集或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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