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憐惜保祐。 前蜀 杜光庭 《衆修本命醮詞》:“昏明既判,罪福亦彰,於是太上宏慈,元尊愍護。”
“愍護”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mǐn hù,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愍護”指對弱小、貧困或受苦的人或事物心生憐憫,并給予保護和幫助。核心包含“憐憫”與“保護”兩層含義,強調情感與行動的結合。
據傳源自春秋時期魯隱公的故事,他因體恤百姓疾苦、施行仁政,被後人以“愍護”形容其仁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或擴展含義,可參考古典文集或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
愍護是指對他人的同情、憐憫和保護,表達了一種關心他人、關愛他人的情感。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對弱勢群體或受苦受難的人們的憐憫和關懷。
愍護的拆分部首是心和手。心象征着情感,手代表着行動。共有12個筆畫。
愍護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紅樓夢》中,由曹雪芹創造。它在小說中被用來形容人物之間的情感關懷和保護,表達了作者對人性的惋惜和對弱者的同情。
愍護的繁體寫法為「憫護」。
在古代漢字中,愍護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例如,愍護可以寫作「憫護」,其中「憫」表示同情,「護」表示保護。
1. 他對那個受傷的小狗充滿了愍護之情。
2. 醫生們總是滿懷愍護地對待那些患者。
3. 在災難面前,人們展現出無盡的愍護精神。
憐憫、同情、關愛、保護
慈悲、同情、憐憫、同情
冷漠、無情、狠心、無動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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