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妄泛濫。 晉 道恒 《釋駁論》:“正曰:侯王得一而天下貞,莫議仙化;死而不亡者壽,不論無死。臆説誣濫,辭非而澤。”
誣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道德内涵的複合詞,由“誣”和“濫”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捏造事實、過度指控或濫用誣告手段的行為。以下從權威詞典及典籍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誣(wū)
濫(làn)
誣濫指蓄意捏造罪名并無節制地擴大指控範圍,強調行為的惡意性與失控性。其典型特征包括:
權威典籍例證:
《唐律疏議·鬥訟》:
“諸誣告人者,各反坐。若誣告謀反、逆、叛者,雖未決引,虛亦斬。”
此律條明确對誣告行為(含誣濫)施以反坐之刑,體現古代法律對誣濫的嚴懲。
《宋史·刑法志》:
“州縣吏或挾私誣濫平民,乞令監司糾察。”
此處“誣濫”直指官吏濫用職權誣陷百姓,反映其權力濫用的社會危害。
在現代漢語中,“誣濫”仍保留其法律與道德批判色彩,常見于以下場景: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3年。
“誣濫:虛構罪狀,誣陷無辜。”
查看詞條(注:此為《漢語大詞典》官網,需訂閱訪問)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6年。
“濫:過度,失實。誣濫:誣陷過度,牽連甚廣。”
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5版,商務印書館,2022年。
“誣:以不實之詞加于人。濫:過度,無節制。”
“彼以私怨誣濫良善,緻其囹圄十年,終得昭雪。”
釋義:此人因私仇捏造罪名過度陷害善良者,緻其蒙冤入獄十年,最終冤情得以洗清。
用法:凸顯誣濫行為的殘酷性與平反的必然性,具道德批判意義。
“誣濫”作為漢語中的批判性詞彙,深刻融合了法律倫理與社會文化内涵,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現代應用全面把握。
“誣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作為成語使用時,“誣濫”由“誣”(無根據诋毀)和“濫”(過度)組成,指毫無根據地指責或诋毀他人,帶有明顯貶義。這種行為會嚴重損害他人聲譽,常見于對惡意诽謗行為的描述。
在古籍文獻中,“誣濫”可表示虛妄、泛濫的言論或現象。例如晉代道恒《釋駁論》提到“臆説誣濫,辭非而澤”,批評某些觀點缺乏依據且過度傳播。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用例,可參考《釋駁論》原文或相關文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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