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纏過而又放開的腳。 魯迅 《而已集·憂“天乳”》:“我們如果不談什麼革新,進化之類,而專為安全着想,我以為女學生的身體最好是長發,束胸,半放腳(纏過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腳)。”
文明腳,又稱“解放腳”或“改良腳”,是近代中國社會轉型期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特指女性纏足後又被強制或主動放開的腳。這一概念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詞義解析
“文明”一詞源自《周易·乾卦》“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本指社會開化狀态,此處引申為受西方思潮影響的現代化進程;“腳”則指身體部位。組合後,“文明腳”既反映纏足習俗的殘餘,又暗含對傳統陋習的改良訴求。
曆史背景
據《中國婦女生活史》(商務印書館,2020)記載,清末民初社會改革中,政府頒布《勸禁纏足令》,但部分家庭仍将女孩纏足至骨骼定型後再放開,形成“腳趾蜷曲、足弓變形”的“半纏足”狀态。這種折中做法成為社會變革的過渡産物。
文化象征
《近代中國社會文化變遷錄》(中華書局,2018)指出,文明腳承載着傳統禮教與現代文明的沖突。其畸形特征既是被壓迫的性别符號,也折射出女性在家庭倫理與社會革新夾縫中的生存困境。
語言學關聯
該詞衍生出“小腳放大”“改組派”等民間俚語,并與“天足運動”形成語義對立,構成近代漢語中獨特的性别話語體系。相關用法在魯迅《風波》、馮骥才《三寸金蓮》等文學作品中均有體現。
“文明腳”是一個曆史詞彙,特指中國近代婦女纏足後又放開的腳。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指女性原本被纏裹成“三寸金蓮”的腳,後因社會觀念變化或政策幹預(如民國時期的放足運動)而放開束縛的腳部形态。這種狀态介于傳統纏足與天然足之間,故也被稱為“半放腳”。
曆史背景與文獻記載
魯迅在《而已集·憂“天乳”》中提到:“女學生的身體最好是……半放腳(纏過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腳)”,揭示了20世紀初社會轉型期對女性身體的矛盾态度。這一稱呼反映了當時新舊文化交替中,對纏足陋習的改良嘗試。
社會意義
“文明腳”一詞本身帶有時代烙印:
注:該詞現已罕用,更多作為研究近代女性史、社會風俗變遷的術語出現。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曆史背景,可參考、4中提及的魯迅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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