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ther-in-law;woman's parents-in-kaw] 公婆的合稱
公婆。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小翠》:“婦即命女拜 王 及夫人,囑曰:‘此爾翁姑,奉侍宜謹。’”《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遙拜祖先,叩見翁姑,然後完成百年大禮。”《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四回:“至於賣的事,是大伯子的不是,翁姑丈夫,并不曾説過甚麼。”
翁姑,是漢語中對丈夫父母的合稱,屬于傳統親屬稱謂詞,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和曆史淵源。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一、字義分解與合稱來源
指丈夫的父親,即公公。《說文解字》釋“翁”為“頸毛也”,後假借為對男性長者的尊稱。在親屬稱謂中特指夫之父,如《釋名·釋親屬》:“夫之父曰舅,又曰翁。”
指丈夫的母親,即婆婆。《爾雅·釋親》:“婦稱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古時“姑”亦泛指女性長輩,後專用于夫母稱謂。
“翁姑”由“翁”(夫父)與“姑”(夫母)并列構成,遵循漢語親屬稱謂的并列構詞法(如“父母”“兄弟”),體現宗法制度下對夫家長輩的統稱。
二、權威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
定義:“舊時妻子對丈夫父母的稱呼。翁指公公,姑指婆婆。”例證引清代黃軒祖《遊梁瑣記》:“婦亦泣曰:‘吾翁姑健在,君姑待之。’”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釋義:“丈夫的父親和母親;公公和婆婆。”标注為書面語詞,體現其傳統用語特征。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
三、文化背景與語義演變
源于周代宗法制度,《禮記·内則》載“婦事舅姑(即翁姑)如事父母”,反映傳統家庭倫理中兒媳對公婆的孝道義務。
自漢唐至明清,“翁姑”詞義未發生顯著變化。如唐代《敦煌變文集·孝子傳》:“新婦聞之,遂向翁姑告别。”與現代釋義一緻。
當代多見于曆史文本、方言(如閩南語保留“翁姑”稱謂)及文學創作,口語中多稱“公婆”。
四、相關概念辨析
古漢語中“舅姑”同指夫父母(如《禮記》“待舅姑之所”),而“翁姑”為後起同義詞。明清小說漸以“翁姑”替代“舅姑”,避免與母系親屬“舅”(母兄)、“姑”(父姊)混淆。
部分方言區(如吳語)稱“公婆”,客家話稱“家官家娘”,語義均與“翁姑”等同。
結論
“翁姑”作為漢語經典親屬稱謂,承載傳統家庭倫理觀念,其構詞理據清晰,釋義曆經千年保持穩定。現代雖較少用于口語,仍活躍于文史領域及部分方言中,是研究中國宗法制度與語言變遷的重要樣本。
(注:因未檢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網頁,釋義依據權威紙質辭書,文化背景分析綜合古典文獻及語言學研究成果。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電子版或《現代漢語詞典》APP獲取官方釋義。)
“翁姑”是漢語中一個傳統稱謂,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指代對象:丈夫的父親和母親,即現代漢語中的“公公”和“婆婆”。
拼音:wēng gū
英文翻譯:parents-in-law(公婆的合稱)或 mother-in-law(側重指婆婆)。
個别資料提到“翁姑”可指夫妻(如),但此用法罕見且未被主流詞典收錄,建議以“公婆”含義為主。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方言,現代口語中更常用“公公婆婆”。如需引用古籍或研究傳統家庭關系,可優先使用“翁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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