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審問。《後漢書·儒林傳·孔僖》:“事下有司, 駰 ( 崔駰 )詣吏受訊。” 清 吳骞 《扶風傳信錄》:“今晨 關聖 命 周将軍 下察吾家事,併拘往天庭受訊。”
“受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古代典籍:
現代語境:
現代使用中,“受訊”多用于書面或正式場合,如法律文書中表示嫌疑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問。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或相關詞彙演變,可參考《後漢書》等曆史文獻來源。
《受訊》是一個包含兩個漢字的詞語。其中,「受」是一個由「又」和「口」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它的簡體字形為「受」,繁體字形為「受」。「受」這個字拆成五個筆畫,依次是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書寫。
「受」這個字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意為接受、承受。在現代漢語中,「受」多用來表示接受、承受、忍受等含義。
在繁體字中,「受」的字形與簡體字相同。它的繁體形式保留了古代漢字的樣貌,更加傳承了曆史文化的痕迹。
古代漢字在寫法上與現代有所不同。以「受」為例,古代在寫這個字時,會将「又」的部首放在上方,然後在下方寫「口」,形成一個類似倒三角的形狀。這是因為古代人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
以下是幾個例句,幫助理解和使用「受訊」這個詞:
1. 那名嫌疑犯被帶到警局受訊。
2. 她面對媒體的質問,坦然受訊。
3. 突如其來的問題讓他措手不及,不知該如何受訊。
與「受訊」相關的其他詞彙包括:受審、審訊、受訊人等。
「受訊」的近義詞包括:接受詢問、接受審訊。
「受訊」的反義詞可以是:詢問他人、審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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