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處;同住。《漢書·劉向傳》:“ 周公 與 管 蔡 并居 周 位。” 南朝 宋 何法盛 《晉中興書》卷七:“ 譚 猷 并居畿甸名邦,時人榮之。”
“並居”(拼音:bìng j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釋義
指“同處;同住”,表示兩個或多個事物共同存在于同一空間或位置。例如《漢書·劉向傳》中提到“周公與管蔡并居周位”,即周公與管叔、蔡叔共同居于周朝官位。
文獻出處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
結構與引申義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曆史叙述、文學描寫或學術讨論,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向(如具體居住關系或抽象共存狀态)。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或現代引申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並居是一個漢字詞,意思是指相鄰居住、并排居住。它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丷」,右邊的部首是「屍」。在漢字拆分中,並居共有12個筆畫。
並居一詞的源自于古代的漢字,它的繁體寫法為「並居」。繁體字是漢字的一種傳統書寫方式,主要在港澳台地區和一些華人社區使用。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以並居為例,古時候它的寫法可能略有差異。但整體上,古時候的並居和現代的並居在形狀和意思上沒有太大區别。
以下是一個使用並居的例句:
他們之間的房子並居在一起,方便了彼此的交流和互動。
一些與並居相關的組詞有:相鄰、并排、共同居住。
近義詞可能包括:隔壁、同住、鄰居。
反義詞可能包括:分離、獨立、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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