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 衛玠 和 樂廣 的并稱。 宋 蘇轼 《監試呈諸試官》詩:“高言追 衛 樂 ,篆刻鄙 曹 沉 。”
衛樂在通用漢語詞典中尚未作為獨立詞條被收錄。從構詞法分析,"衛"的本義指守衛、防護,《說文解字》釋為"宿衛也",現代漢語中延伸出保衛、防護服(衛生衣)、古代行政區(衛所)等23項釋義;"樂"作為多音字,在《古代漢語詞典》中記載有音樂(yuè)、快樂(lè)、喜好(yào)三類核心含義,其中音樂義項可追溯至《周禮》記載的禮樂制度。
組合使用時,"衛樂"可能存在三種解釋維度:①地理概念,指春秋時期衛國地區的音樂,《禮記·樂記》記載衛音"趨數煩志";②人物代稱,如清代《四庫全書》提及的明代琴家衛樂;③複合詞,可解作"護衛雅樂",引申為文化保護理念。該詞的語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定,建議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進行詞義核準。
“衛樂”作為詞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指晉代名士衛玠與樂廣的合稱:
部分現代文獻将其拆解為“衛”與“樂”的複合詞:
兩種解釋存在本質差異:前者是曆史專有名詞,後者屬現代組合詞義。在古籍或文學語境中,通常指衛玠與樂廣的合稱;而現代語境下若單獨出現“衛樂”,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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