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記别人對自己的情義,做出對不起他的事。《紅樓夢》第一一三回:“後來 寳玉 明白了,舊病復發,常時哭想,并非忘情負義之徒。”
“忘情負義”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忘記别人對自己的情義,做出對不起對方的事。常用于形容因情感淡漠或利益驅使而背棄道義的行為。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擴展成語接龍,可參考《紅樓夢》相關章節或權威詞典來源。
《忘情負義》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形容人忘恩負義,不記得曾經的情義。它可以指一個人對待朋友、親人或伴侶過于冷漠、不負責任,或者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背叛他人。
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忄”和“讠”,其中“忄”是心的意思,表示内心;“讠”是言語、語言的意思。它的筆畫數是12畫。
《忘情負義》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史記》。在《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了趙高“忘恩負義”的故事。趙高是秦始皇時期的一個宦官,起初受到皇帝信任,但後來利用自己的權勢,欺壓百姓,違背了初衷。這個故事成為了《忘情負義》這個成語的來源。
在繁體字中,《忘情負義》的寫法是「忘情負義」。在繁體字中,多數字形保留了古代的寫法,給人一種古樸的感覺。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中,有些字形略有不同。例如,“義”字有時候寫作“義”。另外,“忘”字的舊體為“㜌”,與現代的寫法略有區别。
以下是幾個使用《忘情負義》的例句:
1. 他竟然背叛了朋友,真是忘情負義。
2. 她把婚姻當作兒戲,對待丈夫忘情負義。
3. 這個商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忘情負義地出賣了合作夥伴。
相似意義的詞語有“背信棄義”、“出爾反爾”等。而與《忘情負義》相反的詞語則是“記恩圖報”、“念舊情義”等。
通過《忘情負義》這個成語,我們可以警醒自己不要忘記曾經的情義,要對待他人真誠、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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