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枉輕慢。《明史·鞑靼傳》:“明年夏, 萬達 復言:‘敵自冬涉春屢求貢,詞恭,似宜許。’不聽,責 萬達 罔瀆。”
“罔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籍用例中解析:
一、字義分解
• 本義為“無”、“沒有”,《說文解字》釋為“網也,從網亡聲”,引申為否定詞,如“罔顧”即“無視”。
• 通“惘”,表迷惑、失意,如《論語·為政》"學而不思則罔"。
• 本義指溝渠、水道,《說文》:"渎,溝也"。
• 引申為輕慢、不敬,如“亵渎”“渎職”,含冒犯之意。
二、複合詞“罔渎”的釋義
“罔渎”為同義複合詞,強調雙重否定與冒犯:
•核心含義:指對神明、尊長或禮法的輕慢不敬與無知漠視。
•語境體現:
三、古籍例證與權威參考
《尚書·周書·呂刑》載:"罔中于信,以覆詛盟",雖非直用"罔渎",但"罔"表否定、"渎"近"黩"(輕慢),可佐證其構詞邏輯。後世注疏如孔穎達《尚書正義》 釋此類詞為"廢亂常道,怠慢神明"。
文獻來源:
- 《說文解字》(東漢·許慎)
- 《尚書正義》(唐·孔穎達)
- 《禮記注》(東漢·鄭玄)
四、現代適用性
今多用于書面語,形容對傳統、信仰或權威的公然藐視,如"罔渎祖訓""罔渎法度",具強烈批判色彩。
“罔渎”凝結了古漢語中“無知而亵渎”與“故意不敬”的雙重語義,其權威性源于經典文獻的語義脈絡及曆代訓诂闡釋。
“罔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不聽,責萬達罔渎。”
意為朝廷因不采納官員萬達的建議,反指責他“罔渎”(欺瞞輕慢),體現該詞常用于上級對下級的問責。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語境,可查閱《明史》原文或權威詞典(如、4、9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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