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細則。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二編第二章第三節:“五種的刑罰有三千種的比屬,當時刑制不能不說是繁多而且嚴峻。”
“比屬”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語素“比”與“屬”分别解析,并結合曆史語用實例進行綜合闡釋。
一、單字釋義
《漢語大詞典》中,“比”有“并列、靠近”之義(來源:漢典網),如《禮記·樂記》載“比物丑類”,即指将事物并列類比。
《說文解字》釋“屬”為“連也”,引申為“隸屬、歸屬”(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如《史記·項羽本紀》“項王渡淮,騎能屬者百餘人耳”,強調依附關系。
二、組合詞義推衍
“比屬”可理解為“鄰近且歸屬相連”的狀态,多用于描述地理或行政區域的相鄰隸屬關系。例如,清代文獻《讀史方輿紀要》中“州縣比屬”指相鄰州縣互為隸屬的布局(來源:國學大師網)。
三、曆史專名特例
在近現代史語境中,“比屬”曾作為“比利時所屬”的簡稱,如“比屬剛果”(今剛果民主共和國)。此用法屬專有名詞縮略,需與漢語詞彙本義區分(來源:大英百科全書)。
“比屬”一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古漢語含義強調相鄰隸屬關系,近現代則偶見作為國屬簡稱,二者并存于不同使用場景中。
“比屬”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ǐ shǔ,其核心含義為“猶細則”,即指具體、詳細的規則或分類條目。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比屬”一詞古義明确,現代使用較少,常見于曆史或特定專業領域。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漢典》或相關古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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