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ut of absolute necessity;have no alternative;the only thing possible;as a last resort] 因别無他法,所以如此;别無選擇,隻能這麼辦
付之于我,此乃萬不得已,豈是他之本念。——《醒世恒言》
無可奈何;不得不這樣。 明 張居正 《答閱邊郜文川言戰守功閥》:“至於調用南兵一節,實出於萬不得已。” 清 李漁 《意中緣·名逋》:“仔細想來,隻除非各尋一個捉刀人帶在身邊,萬不得已的自己應酧。” 魯迅 《朝花夕拾·<狗·貓·鼠>》:“我已經改變态度,對貓頗為客氣,倘其萬不得已,則趕走而已,決不打傷它們。”
“萬不得已”是一個漢語成語,表示在沒有其他辦法或選擇的情況下,不得不采取某種行動或決定,強調選擇的無奈性和被迫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在毫無其他可能性時隻能如此行事,帶有強烈的被迫感和無奈性。例如:“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向人求助”。
可譯為“as a last resort”或“out of absolute necessity”,強調最後手段。
該成語通過“萬”(極多)與“不得已”的對比,突出别無選擇、被迫行動的語義,常見于書面和口語表達中。
《萬不得已》是一個成語,表達出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被迫采取某種行動的意思。
拆分部首和筆畫:成詞部分拆分為“萬”和“不得已”,其中“萬”表示龐大、無窮,也是一個部首;“不得已”是一個詞組,表示被迫,由三個部首組成:“一”、“不”和“已”,共9畫。
來源:《公羊傳·襄公二十五年》中記載有“無奈之為家而為國者,何份數也?吾語。有所不為者萬不得已。”這句話意味着隻有在萬分無奈的情況下,才會做出某種不情願的選擇。後來,演變為現代的成語。
繁體:萬不得已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漢字寫法沒有統一的标準,因此《萬不得已》在古代可以有不同的寫法,例如“萬不得已”、“萬不得已”、“萬不得已”等等。
例句:在生活中,有時我們可能會遇到困境,隻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才會做出一些艱難的選擇。
組詞:萬忍千難、萬般無奈、萬劫不複。
近義詞:無可奈何、别無選擇、不得不。
反義詞:有所選擇、自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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