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口大腹的瓦器。《易·坎》“用缶” 三國 魏 王弼 注:“處坎以斯,雖復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納此至約,自進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薦之於宗廟,故終無咎也。” 唐 李商隱 《行次西郊》詩:“濁酒盈瓦缶,爛穀堆荊囷。”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藕花》:“﹝兒輩﹞辭 鏡湖 之深,而居瓦缶之淺。”
(2).古代陶土制的打擊樂器。 宋 歐陽修 《綠竹堂獨飲》詩:“憂從中來不自遣,強叩瓦缶何譊譊。” 清 杜岕 《雪興》詩:“素甆看靜夜,瓦缶發悲歌。”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七:“﹝詩﹞有聲無韻,是瓦缶也。”
瓦缶,漢語詞彙,指一種古代常見的陶制容器,具有特定的形制與文化内涵。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及典籍的詳細解釋:
瓦缶(wǎ fǒu)指用陶土燒制的小口大腹的盛器。
《說文解字》釋“缶”為“瓦器,所以盛酒漿”,點明其材質(陶瓦)與核心功能(盛裝液體)。其形制特征為口部收斂、腹部寬大,屬古代日用器皿。
材質
以黏土塑形後高溫燒成,質地粗樸,易碎。區别于金屬器(如鐘鼎),瓦缶成本低廉,為平民常用器具。《康熙字典》引《爾雅·釋器》稱“盎謂之缶”,注曰“盆也”,說明其形似盆甕。
形制分類
質樸象征
因材質粗陋,瓦缶常與“黃鐘”對舉,喻指平凡或低賤之物。如《楚辭·蔔居》:“黃鐘毀棄,瓦釜雷鳴”,以“瓦釜”(同瓦缶)喻庸才當道。
禮樂功能
先秦時為重要樂器,《詩經·陳風·宛丘》有“坎其擊缶”之句,說明其用于民間歌舞伴奏。後因音色質樸,漸被編鐘等取代。
今多用于成語與書面語:
(注:因部分古籍無直接線上權威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核查原文。)
“瓦缶”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綜合解析:
基本釋義
“瓦缶”指小口大腹的陶制容器,常見于古代貧苦人家,用于盛水或食物。例如《周易》中提到的“瓦缶之器”即指此類日常器皿。此外,它也是古代陶土制成的打擊樂器,屬于簡易的禮樂工具。
引申含義
該詞常被用來比喻身份低微或事物粗陋,如成語“黃鐘瓦缶”中“瓦缶”與貴重樂器“黃鐘”形成對比,形容優劣懸殊。唐代詩人李商隱的《行次西郊》中“濁酒盈瓦缶”也以瓦缶暗喻生活的簡樸潦倒。
相關用法
若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背景或文學用例,可參考《周易》《莊子》等古籍,或查閱權威詞典中的詳細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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