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假公濟私。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極谏》:“而乃馮附城社,蔽虧日月,託公行私,交遊羣小。”
“讬公行私”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搜索結果解釋如下:
指表面上順從公事,實際卻暗中謀取私利的行為,與“假公濟私”意義相近。
多用于批評職場、官場中表面合規、實則損公肥私的現象,強調行為的兩面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語境,可查閱《大唐新語》相關篇章。
讬公行私是指為了個人私利而不顧公共利益,違背公德、私德的行為。這個詞語表達了一個人在處理事務時,隻考慮自身利益,不顧他人或社會的利益以及公共道德。
讬公行私的字由“讬”、“公”、“行”、“私”四個漢字組成。
其中,“讬”字的部首是言字旁,讀音是tuō,總筆畫數為8。
“公”字的部首是八字頭,讀音是gōng,總筆畫數為4。
“行”字的部首是彳字旁,讀音是xíng,總筆畫數為6。
“私”字的部首是禾字旁,讀音是sī,總筆畫數為7。
讬公行私這個詞源于中國古代的倫理道德觀念。讬公行私一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仍然是「託公行私」。
古時候在漢字寫法中,一般是以篆書為主,使用的書法風格與現代有所不同。
1. 我們不能因為個人的私欲而讬公行私。
2. 做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不要追求讬公行私的做法。
組詞:讬諾、公行、行私
近義詞:為私利而不計其他、個人主義
反義詞:公而忘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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