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傳說中 舜 時十二州的長官。《書·舜典》:“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 蔡沉 集傳:“十二牧,十二州之牧也。” 明 唐順之 《廷試策》:“雖哲如 堯 舜 ,而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内則九官、十六相以為嶽牧之倡,外則四嶽、十二牧以任總領之責。” 清 侯方域 《朋黨論下》:“昔者聖明之世,元愷之賢,必與九官、十二牧相知者也。”
(2).泛指古代地方長官。 清 魏源 《<聖武記>叙》:“嘗觀 周 、 漢 、 唐 、 宋 、 金 、 元 、 明 之中葉矣……人見其材雲布乎九列、十二牧,而不知其槁伏於灌莽也。”
十二牧是漢語古籍中的專有名詞,特指中國上古傳說中舜帝設立的十二州行政長官,其核心含義為掌管地方治理的十二位州牧。該詞承載着古代政治制度與文化觀念,具體釋義如下:
據《尚書·舜典》記載,舜即位後劃分疆土為十二州,并任命賢能之士擔任州牧:"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浚川...咨十有二牧。"(《尚書正義》) "牧"原指放養牲畜,引申為"治理民衆",此處象征地方最高行政長官,負責督導農耕、施行教化、維護地方安定。
十二牧的職責超越行政管轄,被賦予道德表率功能:
隨着曆史發展,"十二牧"逐漸抽象為賢明地方官的代稱。宋代蘇轼在奏議中引用:"唐太宗置刺史,猶舜之十二牧也"(《蘇轼文集》),借古制谏言地方官吏選拔标準。明清方志亦常見以"效法十二牧"褒獎良吏。
學術參考文獻:
“十二牧”是中國古代曆史與文獻中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尚書·舜典》記載,舜将天下劃分為十二個州,并設立“十二牧”作為各州的長官,負責地方治理。主要職責包括保障民生(如糧食供應)、安撫邊遠地區、選拔賢能等。例如《舜典》原文提到:“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柔遠能迩,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意為:詢問十二州的長官,強調糧食生産、懷柔政策、任用賢人等)。
後世文獻(如清代魏源的《聖武記》)中,“十二牧”也被引申為對地方官員的統稱,強調其管理職能。例如:“人見其材雲布乎九列、十二牧,而不知其槁伏於灌莽也。”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職責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尚書》注疏或《漢書·百官公卿表》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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