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come reconciled] 恢複和諧 關系
夫妻倆又和好了
(1).和睦友好。《管子·幼官》:“和好不基,貴賤無司,事變日至。”
(2).互相親睦友好。《隋書·高祖紀上》:“ 陳 郢州 城主 張子譏 遣使請降,上以和好,不納。”
(3).恢複和睦的友好關系。 宋 蘇轍 《上皇帝書》:“其終,卒緻於廢黜謀臣而講和好。” ********* 《本報内部消息》:“誰知道 黃佳英 能不能跟他重新和好呢?”
"和好"是現代漢語中具有多重語義層級的複合詞,其核心内涵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動詞性語義 指消除矛盾後重新建立和睦關系的行為過程,強調人際關系的修複性特征。《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為"恢複和睦的感情",如"兩國通過外交談判實現和好"。該用法常見于國際關系與家庭倫理場景,《漢語大辭典》線上版特别指出其隱含"主動化解沖突"的能動性特質。
二、形容詞性語義 描述和睦融洽的持續狀态,《新華詞典》第12版釋義為"相處融洽,沒有争執",如"鄰裡間保持着和好的交往傳統"。該詞性常見于社會學及倫理學領域,《古代漢語通假字字典》考證其詞源可追溯至《左傳》"和好成福"的用法。
三、語用學特征 包含積極情感導向的交際功能,《現代漢語用法詞典》強調其在口語交際中具有"緩和語氣、促進共識"的語用價值。實際語料顯示,該詞在調解場景中使用頻率比"和解"高27%(基于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統計),《兩岸現代漢語常用詞典》對比研究指出其情感濃度高于"和睦"而低于"親善"。
語言學研究表明,"和"作為核心語素承載着中華文化"以和為貴"的價值取向(《漢字文化學導論》),"好"作為補語成分強化了正向情感色彩,二者組合形成獨特的文化語義場。《漢語詞源學詞典》揭示該詞的曆時演變呈現從具體盟約行為向抽象人際關系擴展的軌迹。
“和好”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方面:
核心含義:指原本存在矛盾或沖突的雙方重新建立和睦關系。例如夫妻、朋友争吵後和解。
曆史文獻依據: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國家、群體間修複關系,如《隋書》提到“陳郢州城主張子譏遣使請降,上以和好,不納”。
描述關系融洽:表示人與人之間相處友好、無矛盾的狀态,如兄弟、鄰裡間的和睦。
近義詞與反義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三國演義》《管子》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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