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解除軍事行動。《史記·封禅書》:“乃遂北巡 朔方 ,勒兵十萬餘,還祭 黃帝冢 橋山 ,釋兵 須如 。”
(2).放下武器。 明 羅曰褧 《鹹賓錄·南夷志二·播州》:“ 立 ( 陳立 )數責斬 興 ( 夜郎 王)出曉其衆,皆釋兵降。” 清 姚鼐 《宋雙忠祠碑文》:“昔 蜀漢 霍弋 、 羅憲 據郡不降 魏 ,及審知 後主 内附,然後釋兵歸命。”
"釋兵"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義兩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解析 "釋"字在《說文解字》中訓為"解也"(《漢語大詞典》第7卷),本義指解除、放下,後引申出消除、免除等義。"兵"字甲骨文作斧钺之形,《說文》注"械也",本指武器,後延伸指軍隊、戰争。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意為解除武裝。
二、語義演變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與特定成語典故中。詞義理解需結合具體語境,建議參考《軍事大辭海》《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等專業辭書進行深度辨析。
“釋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解除軍事行動
指停止戰争或軍事部署,常用于曆史文獻中描述軍隊撤離或停戰。例如《史記·封禅書》記載:“乃遂北巡朔方,勒兵十餘萬,還祭黃帝冢橋山,釋兵須如。”
放下武器
指主動放棄武力對抗,常見于古代戰争場景。如明代《鹹賓錄》提到:“立數責斬興,出曉其衆,皆釋兵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成語背景,可參考上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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