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當作奴隸役使之。《戰國策·趙策三》:“彼 秦 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 鮑彪 注:“視民如所虜獲。”《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虜使其民。” 司馬貞 索隱:“言( 秦 人)以奴虜使其人,言無恩以恤下。”
(2).封建王朝對少數民族或敵寇所遣使者的蔑稱。 宋 胡铨 《上高宗封事》:“今者無故誘緻虜使,以諂諭 江 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 宋 嶽珂 《桯史·三忠堂記》:“惟一編脩官 胡銓 毅然上書,乞斬相參、虜使,三綱五常賴以不墜。”
"虜使"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曆史語境兩個維度解析:
一、詞義構成 "虜"在《漢語大詞典》中有三層釋義:①戰争中俘獲(動詞),如《左傳》"虜其夫人";②俘虜(名詞),③古代對北方外族的蔑稱。"使"則指奉命出行的官員,《周禮·秋官》明确記載"使,掌邦國之通事"的職能。二字組合後形成偏正結構,特指"被俘獲的使節"或"來自外族的使者"。
二、曆史語境 該詞集中見于宋元文獻,如《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虜使至境,依例差官接伴",此處指遼國使臣。明代《殊域周咨錄》載有"虜使桀骜,需嚴加管束"的公文記錄,反映中原王朝對北方民族使節的管理态度。清代考據學家錢大昕在《廿二史考異》中辨析:"虜使之稱,實含華夷之辨",揭示詞語蘊含的文化等級觀念。
三、語義演變 隨着民族關系變遷,該詞在民國時期逐漸中性化。1936年版《辭海》将其釋為"古代對外國使節的統稱",詞義範圍有所擴展。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則标注為"曆史詞彙",提示其當代使用僅限于特定語境。
(注:因未搜索到有效網頁,參考文獻暫标注為權威辭書名稱)
“虜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當作奴隸役使
這一用法源于《戰國策·趙策三》和《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指将人視為俘虜或奴隸般驅使,帶有強烈的壓迫性色彩。例如:“權使其士,虜使其民”(《戰國策》),強調統治者對百姓的殘酷奴役。
對少數民族或敵國使者的蔑稱
封建王朝常以此貶稱周邊民族或敵對勢力的使者,體現文化優越感和敵意。例如宋代胡铨在《上高宗封事》中批判朝廷“誘緻虜使”,暗指南宋對金國使者的妥協态度。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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