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諡筆”。謂為贈谥冊書主稿。 元 胡助 《壽柳道傳博士廿韻》:“銘章垂竹帛,諡筆卻金縑,朝幘收佳譽,恩波喜沛沾。”
谥筆是古代文獻中記載的與谥號評定相關的特殊書寫形式,指史官或禮官在拟定谥號時遵循的規範性筆法。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谥”指追封尊稱,“筆”則特指官方文書的書寫準則,兩者結合形成具有禮制約束力的文字記錄形式。例如《周禮·春官》提到“大史掌谥法,書而藏之”,表明谥筆的實施需符合宗法制度。
從構詞法分析,“谥筆”屬于偏正結構複合詞,核心語義落在“筆”字上,強調其作為禮制載體的工具性。《說文解字注》釋“谥”為“行之迹也”,說明谥筆内容需如實反映逝者生平功過。漢代鄭玄在《駁五經異義》中記載:“谥者,谥其生時所行之迹”,印證了谥筆的紀實特性。
在曆史實踐中,谥筆的運用受《谥法解》等典籍規範,需經太常寺審議。宋代《冊府元龜》載有“拟谥之文,必據行狀”,證明其内容須以事實為依據。明清時期《禮部志稿》更明确規定谥筆須“字不過二,義取簡明”,體現了官方用語的嚴謹性。
相關權威文獻可參考:
“谥筆”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與谥號相關的文書撰寫工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谥筆”指為贈谥冊書主稿的行為或職責,即負責撰寫記錄谥號的官方文書。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
在官方流程中,谥號的拟定需由專人起草冊書(類似現代追授文件),這一過程被稱為“谥筆”。例如諸葛亮谥“忠武”、嶽飛谥“武穆”,其谥號的正式文書即需通過“谥筆”完成。
該詞現代已較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谥號制度或文書格式,可參考《禮記·谥法》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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