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北方風俗,親友前往祭奠死者,須攜帶三牲或果品祭供于靈前。亦有不帶供品而隻付與大緻與一桌供相當的現金的,謂之“折桌”。《金6*瓶6*梅詞話》第五九回:“ 吳道官 廟裡并 喬大戶 家,俱備折桌三牲來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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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桌是漢語中一個具體名詞,指可折疊收納的桌子。其核心含義與結構特點如下:
折桌(zhé zhuō)指通過鉸鍊、插銷等構件實現桌面或桌腿折疊的家具。其設計目的是節省空間、便于搬運,常見于小戶型、戶外活動或臨時性場所。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折”的釋義包含“折疊”義項,與“桌”組合後形成複合詞。
折疊方式
來源:中國輕工業出版社《家具設計手冊》第四章。
材質與工藝
傳統折桌多用木質框架配插銷結構,現代款式則采用鋁合金、塑料等輕量化材料,結合彈簧卡扣提升便攜性。
來源:《輕工标準與質量》期刊2023年“折疊家具技術規範”專題。
來源:中華書局《漢語方言大詞典》第5卷。
折疊家具最早見于戰國時期墓葬出土的漆木案,宋代《營造法式》記載“交杌”(折疊凳)工藝。明清時期,折疊桌與食盒搭配成為商旅标配,現代因城市化需求再度普及。
來源:故宮博物院官網“中國古代家具發展史”專題。
“折桌”是以空間效率為核心的實用性家具,其釋義需緊扣“可折疊的桌子”這一本義,結合工藝演變與社會功能,方能全面體現漢語詞彙的曆時性與共時性特征。
“折桌”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詞彙,主要指向以下兩種含義:
基本定義
指舊時中國北方地區的一種喪葬習俗。親友前往祭奠死者時,原本需攜帶三牲(如豬、牛、羊)或果品等實物供品擺放在靈前。後來演變為不攜帶實物,而是直接支付與一桌供品價值相當的現金,稱為“折桌”。
文獻例證
如明代小說《金瓶梅詞話》第五九回提到:“吳道官廟裡并喬大戶家,俱備折桌三牲來祭奠”,說明這一習俗在文學作品中的體現。
功能與意義
這種方式簡化了儀式流程,同時體現了對喪葬禮儀的經濟化變通,尤其在物資不便或經濟條件有限的情況下更為常見。
該詞在當代也可能指代“折疊餐桌”,即通過可伸縮、翻轉的結構節省空間的家具(如搜索結果5所述)。但此含義與傳統文化中的“折桌”無直接關聯,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
提示:如需了解更詳細的習俗演變或文獻出處,可參考《金瓶梅詞話》相關研究或地方民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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