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著作;典籍。《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括 徒能讀其父書傳,不知合變也。”《後漢書·班超傳》:“﹝ 班超 ﹞有口辯,而涉獵書傳。”《新唐書·方技傳·王遠知》:“ 遠知 少警敏,多通書傳,事 陶弘景 ,傳其術,為道士。” 況周頤 《蕙風詞話續編》卷二:“ 成岫 ,字 雲友 , 錢塘 人,略涉書傳。手談齒句,鬭茗彈絲,并皆精妙。”
(2).有關《尚書》經義的傳述解釋。如 明 劉三吾 等撰有《書傳會選》、 胡廣 等撰有《書傳大全》。
謂以文字書劄傳述;傳遞書信。《史記·範雎蔡澤列傳》:“ 王稽 遂與 範雎 入 鹹陽 。已報使,因言曰:‘ 魏 有 張祿 先生,天下辯士也。曰“ 秦王 之國危於累卵,得臣則安,然不可以書傳也。”臣故載來。’” 唐 杜荀鶴 《夏日留題張山人林亭》詩:“求猿句寄山深寺,乞鶴書傳海畔洲。”
"書傳"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根據《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的解釋,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以下兩個義項:
一、特指《尚書》注疏 指對《尚書》這部儒家經典的傳注與解說。該用法始見于漢代,《史記·晁錯列傳》記載"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獨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後衍生出《書傳》這一注解體裁。宋代朱熹所著《書傳》即為典型代表,該書系統闡釋《尚書》的微言大義,成為元明清三代科舉考試的标準讀本。
二、泛指典籍著述 作為并列結構的複合詞時,"書"指典籍著作,"傳"指人物傳記或注釋解說,合稱可代指各類文獻資料。清代《四庫全書總目》中"書傳"即取此義,如《曝書亭書傳》指朱彜尊的藏書目錄。該用法在《古代漢語詞典》中标注為"書籍與傳記"的合稱,如《宋史·藝文志》著錄的"曆代書傳"即涵蓋史書與人物傳記。
主要參考文獻:
“書傳”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傳遞書信或文字記錄
指通過書面形式(如書信、文書)傳遞信息。例如《史記·範雎蔡澤列傳》提到“不可以書傳也”,強調某些信息不宜書面傳遞。
泛指著作與典籍
指代書籍、文獻或經典著作。如《後漢書·班超傳》中“涉獵書傳”,意為廣泛閱讀各類典籍。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查閱《漢典》《史記》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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