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确切的日期。 漢 王充 《論衡·氣壽》:“兵、燒、壓、溺,遭以所禀為命,未必有審期也。”
(2).審核或審訊的日期。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編審·立局親審》:“編審冊單,磨對既清,須十日大張告示,預示審期……審某鄉某裡某甲,其新舊裡書冊房,俱執新舊冊單,伺候查勘。”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訟》:“即刻掛牌示,次日午堂聽審。蓋審期斷不可緩,訟人臨審,親族朋友,遠來看審,俱要款待,若再守候,窮民必更多費矣。”
“審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明确、具體的日期,常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例如:
指官方規定的審查、審理或審訊的時間。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參考《論衡·氣壽》及《福惠全書》相關内容。
審期是一個常見的漢字,它由“⻍”和“其”兩個部首組成,總計有12劃。它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和“其”,表示它是由這兩個部首構成的。具體的寫法如下:
部首⻍的解釋:⻍是一個獨特的部首,它代表着官員的尊貴和威嚴,也可以看作是一個折扇的形狀。
部首其的解釋:其是一個漢字部首,它通常用作“其他”的意思,意味着這個部首所代表的是其他相關的概念。在審期這個字中,其部表示這個字的其他含義。
審期這個詞的來源:審期最早出現在《左傳·襄公二十一年》這本古代史書中,意思是審查刑法決定的時間。後來,它的意義逐漸演變,也可以表示仔細計算時間,追求準确。
在繁體中,“審期”這個詞是“審期”。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審期的字形稍有不同,它的右邊有一個“示”字旁,表示它與宗教、信仰有關。
一些關于審期的例句:
1. 我們必須仔細審期,确保不會過期。
2. 學習的時間安排需要審期,以便合理安排學習計劃。
一些與審期相關的組詞:
審計、審查、審理、審理庭、時期、期限。
一些與審期近義的詞語:
審時度勢、審時度勢、觀陰陽。
一些與審期反義的詞語:
盲目、草率、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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