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盜鐘掩耳 ”。
“盜鐘”是漢語典故性詞彙,典出《呂氏春秋·自知》:“範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揜其耳。”後演化為成語“掩耳盜鐘”,現多作“掩耳盜鈴”。其核心含義指自欺欺人的行為,比喻愚蠢者試圖通過掩蓋自身感官來逃避現實。
從漢語構詞法分析,“盜”為動詞性語素,表偷竊;“鐘”為名詞性語素,指古代青銅打擊樂器。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在句中可作謂語、定語,具有貶義色彩。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列為成語條目,釋義為“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了的事偏要設法掩蓋”。
該典故被《漢語大詞典》完整收錄,并标注其演變過程:唐代劉知幾《史通·書志》已出現“掩耳盜鐘”用法,宋代吳曾《能改齋漫錄》則記載了該典故的完整叙事版本。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批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社會現象,如“用虛假數據掩蓋問題實屬盜鐘之舉”。
權威文獻可參考中華書局《呂氏春秋譯注》(2011年版)第234頁對典故的注解,以及商務印書館《成語源流大詞典》第987頁對該成語曆史演變的考據。
“盜鐘”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關聯,以下為綜合解釋:
“盜鐘”與“掩耳盜鈴”同源,比喻自欺欺人的行為。故事中,盜賊偷鐘時因鐘聲過大而捂住自己的耳朵,以為這樣他人就聽不到聲音,實則自我欺騙。
出自《呂氏春秋·自知》,原文記載範氏敗落後,有人盜鐘卻掩耳逃避鐘聲,最終被譏諷為荒誕之舉。此故事後被簡化為“掩耳盜鈴”。
“盜鐘”核心含義與“掩耳盜鈴”一緻,強調自欺欺人的荒謬性。建議優先參考權威典籍(如《呂氏春秋》)及詞典釋義,避免混淆其他引申義。
白衣背水陳奔迫赤山出卒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翠羽被膽練大隧颠跋敵鬥帝極額首稱慶匪伊朝夕風口溝道火海澗溝勁挺進化鈞眷遽迫跨國公司樂婦獠子绫券镠鐵陸産猛劑民團狃勝巧偷豪奪欽除青蔥秋曹裘領棋丸齊酎苒若濡毫散誕三觞商商沙潬蛇龍聲稱屍寵守備讨裁蹄髈鶗鴂雕卉梯梁桐珪土漿僞薄帷殿湘君竹鑲牙掀天斡地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