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il] 拘押;扣留
(1).監督押送。 唐 馮翊 《桂苑叢談·賞心亭》:“ 浙 右小校 薛陽陶 監押度支運米入城。” 元 無名氏 《冤家債主》第四折:“一靈兒監押見 閻君 ,閃的我虛飄飄有家難奔。”《水浒傳》第三六回:“當下兩個公人領了公文,監押 宋江 到州衙前。”
(2).監守拘押。 元 石德玉 《紫雲庭》第二折:“更做你是 開封府 同知,卻不取招平人無罪,卻便硬監押、莽疊配。”《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 張千 、 李萬 一條鐵鍊鎖着,四名民壯,輪番監押。”《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論外交治本之法》:“聽訟之法宜改。舊法無論有罪無罪,匍匐公庭,監押也、敲撲也、勒索也,均可任意為之。”
(3).指負責監押的官吏或差役。 元 孔學詩 《東窗事犯》第四折:“參可可皮肉開,血力力骨肉分,痛殺殺怎捱那三推六問,監押都是惡鬼獰神。”《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故 宋 時立法,凡大臣安置遠州,定有箇監押官,名為護送,實則看守,如押送犯人相似。”
(4). 五代 、 宋 掌諸州兵馬的武官。 宋 歐陽修 《再論王倫事宜劄子》:“外處知州,本號郡将都監、監押,隻管在城巡檢,若賊入城,不能擒捕,則設之何用?”《宋史·曲珍傳》:“為 綏德城 監押,提孤軍拒寇,斬其大酋,加閤門祇侯。”
“監押”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拘押、監禁
指将人關押或扣留,限制其自由。
例如:“監押罪犯”“目前他正遭到司法監押,等待受審。”
該用法常見于法律語境,強調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監督押送
指在押解過程中進行監督和管理。
例如《水浒傳》中“監押林沖投開封府來”,《三國演義》中“使賈诩、左靈監押車駕”,均表示護送并看守犯人或重要人物。
負責監押的官吏或差役
指執行押送任務的人員,常見于古代文獻。
如《桂苑叢談·賞心亭》中提到“監押度支運米入城”,《古今小說》中描述監押官“名為護送,實則看守”。
曆史官職(五代、宋時期)
指掌管地方兵馬的武官職位,屬于軍事職能。
例如《宋史·曲珍傳》記載曲珍曾任“綏德城監押”,負責地方防務。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水浒傳》《宋史》等古籍,或查詢法律相關釋義。
監押是一個動詞,指的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進行監視和看管,以防止其逃跑、傷害自己或他人,确保其出庭受審或服刑。
監押的拆分部首是 "⺆" ,由5個筆畫組成。
監押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刑罰制度。古代社會為了維護秩序和懲罰犯罪行為,設立了監獄,對罪犯進行監禁和看管。
監押的繁體字為「監押」.
古時候,監押的寫法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化。
1. 法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監押,以确保其不會逃跑。
2. 被告人被判刑五年,将被監押在監獄中服刑。
1. 監獄:指封閉的場所,用于關押和監管罪犯。
2. 監視:指對人或物進行密切觀察。
3. 監管:指對人或事物進行管理和控制。
1. 看守:指負責看管和保護被拘留或被囚禁的人。
2. 看管:指對人或物進行照管和保護。
釋放:指将被監押的人或物解除拘留或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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