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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丁稅的意思、身丁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身丁稅的解釋

人口稅。封建時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一種賦稅。因所交納有錢或實物之不同,亦稱身丁錢、身丁米等。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 宋 朝的賦稅……二稅(指田稅)以外,另有身丁稅、各種雜稅和徭役。”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身丁稅是中國古代按人丁征收的一種賦稅,又稱“丁稅”“丁錢”或“丁賦”。其核心特征是以成年男子(丁男)作為征稅對象,按人頭計稅,與土地、財産無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1. 征稅對象

    專指達到服役年齡(通常為15-60歲)的成年男性。部分朝代也涵蓋部分女性或特定群體(如僧道),但主體為丁男。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身丁”詞條。

  2. 計稅方式

    按人丁數量直接征收貨币、糧食或絲絹,如宋代“丁錢”每丁納數百文至千文不等。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經濟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0年),“丁稅”條目。


二、曆史演變與特點

  1. 起源與發展

    • 秦漢“算賦”:初具雛形,對15-56歲男女征收人頭稅。
    • 隋唐“租庸調”:其中“庸”為丁男勞役代金,具身丁稅性質。
    • 宋元鼎盛:宋代“身丁錢”廣泛推行,成為重要財源;元代分“丁稅”“地稅”并行。

      來源:呂思勉《中國通史》(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12章賦稅制度。

  2. 廢除與影響

    清雍正元年(1723年)推行“攤丁入畝”,将丁稅并入田賦征收,标志身丁稅終結。此舉減輕無地貧民負擔,促進人口統計真實化。

    來源:戴逸《簡明清史》(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章經濟改革。


三、社會意義

  1. 稅制弊端

    因不考慮貧富差異,對無地少地農民造成沉重負擔,引發隱匿戶口、逃亡等現象。

    來源:梁方仲《中國曆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中華書局,2008年),附錄考釋。

  2. 制度關聯

    常與徭役制度結合(如“丁役”),體現古代“力役之征”的賦稅思想。

    來源:陳明光《漢唐財政史論》(嶽麓書社,2003年),第5章力役制度。


參考文獻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的線上權威詞典鍊接,此處僅标注文獻來源。建議參考專業學術數據庫如“中國知網”或圖書館紙質資源獲取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身丁稅是中國封建時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一種人口稅,其名稱因繳納形式不同而衍生出“身丁錢”“身丁米”等稱謂。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與征收對象

身丁稅以成年男性(丁)為征收對象,屬于人頭稅範疇。其繳納形式包括貨币(如銅錢)或實物(如米糧),因此在不同地區或時期有“身丁錢”“身丁米”等别稱。

2.曆史發展與演變

3.廢除與改革

清代雍正時期推行“攤丁入畝”政策,将固定化的丁銀(身丁稅)攤入田賦統一征收,形成“地丁銀”制度,标志着延續兩千餘年的人頭稅正式廢除。這一改革減輕了無地貧民的稅負,使稅收更貼合財産多寡,緩解了社會矛盾。

4.社會影響

身丁稅長期存在加劇了階層分化:貧苦家庭因男丁數量被迫承擔重稅,而富戶通過土地兼并和隱匿人口避稅。其廢除是中國稅制從“以丁為本”轉向“以資産為本”的關鍵轉折。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稅制細節,可參考、2、6、7、8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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