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一郡僧尼事務的僧官。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佛寺﹞ 隋 曰道塲, 唐 曰寺。本朝則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總稱主首。”
“僧首”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析:
“僧首”指管理一郡(古代行政區)僧尼事務的僧官。該詞由“僧”(佛教修行者)和“首”(首領)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僧人中的首領”。
制度來源
根據宋代趙彥衛《雲麓漫鈔》記載,隋唐時期佛教寺院已有明确管理體系,宋代進一步規範為“寺有寺主,郡有僧首,總稱主首”。僧首的職責包括管理地方僧尼的宗教活動、寺院事務等。
與“寺主”的區别
如需進一步了解宋代僧官體系或具體案例,可查閱《宋史·職官志》或佛教史相關研究。
僧首是一個漢字詞,它由兩個部首組成:人字旁和牛字旁,分别表示人類和動物的意思。它由9個筆畫構成。
僧首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記錄了它的原始含義。繁體字中“僧”字由貞部和牛部組成,保留了原字的形态。
在古代寫作中,僧首的寫法略有不同。“僧”字常常被用作人名或梵語譯文,并在寫作時采用連筆形式,即将人字旁稍微壓縮,使其與牛字旁連接。
1. 我們參觀了寺廟,看到了很多念經的僧首。
2. 這位僧首向人們傳授了許多佛法。
僧首可以參與組成許多詞語,如:
1. 僧侶: 意為“從事宗教修行的人”。
2. 僧堂: 指寺廟或修行者的居所。
3. 僧人: 指信奉佛教或其他宗教的男性修行者。
近義詞: 和尚、廟僧、出家人。
反義詞: 俗家人、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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