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道教語。仙人未授仙職者之稱。 唐 韓愈 《奉酬盧給事雲夫四兄曲江荷花行》:“上界真人足官府,豈如散仙鞭笞鸞鳳終日相追陪。”
(2).比喻放曠不羁、自由閑散的人。 唐 白居易 《雪夜小飲贈夢得》詩:“久将時背成遺老,多被人呼作散仙。” 唐 王毂 《逢道者神和子》詩:“酒裡消閒日,人間作散仙。” 清 黃遵憲 《宮本鴨北索和》詩:“登樓北望方多事,未許偷閑作散仙。”
散仙是漢語中具有宗教與文學雙重内涵的特殊詞彙,其含義隨曆史語境演變,主要包含以下核心釋義:
指未獲天庭正式仙職、逍遙于仙界等級制度之外的神仙。區别于受天庭敕封、有職司的“天仙”,散仙不受天規嚴格約束,常遊曆三山五嶽,象征道教追求的自由境界。此義項最早見于東晉葛洪《抱樸子·内篇》對仙階的劃分,後由《雲笈七籤》明确記載:“散仙者,未授職任,逍遙雲海”。
在古典小說中,散仙常被賦予超脫世俗、遊戲人間的隱逸者特質。如《西遊記》中鎮元大仙雖居地仙之祖,卻自稱“與世同君散聖”,體現其不受天庭管轄的獨立性;《紅樓夢》警幻仙子所轄“太虛幻境”亦有“離恨天外灌愁海中散仙”之說,暗喻遊離于正統秩序外的存在。
當代語境中衍生出兩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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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是道教及民間文化中的特有概念,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解釋:
散仙指未被授予正式仙職的神仙。他們或為無師門、無弟子的散修,或因未通過天劫考驗而滞留人間。其特點包括:
在現代修真題材中,散仙特指渡劫失敗後兵解(舍棄肉身)的修真者,以元嬰形态繼續修煉:
成都方言中,“散仙”形容幽默豁達、不拘小節之人:
“散仙”既承載道教對自由境界的向往,也在文學與方言中被賦予放達幽默的世俗形象。其内核始終圍繞“脫離束縛”的逍遙狀态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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