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祭祀地神的處所。多在立春或立秋後的第五日,設屋祭祀。《新唐書·張文琮傳》:“州尚淫祀,不立社稷, 文琮 下教曰:‘……社在于敬,可以緻福。’於是建祀場,民悅從之。”參閱 南朝 梁 宗懔 《荊楚歲時記》、 五代 丘光庭 《兼明書·社日》。
“祀場”是古代祭祀地神的專用場所,其含義和背景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讀:
基本定義
祀場(拼音:sì chǎng)指古代為祭祀地神而設立的固定場所,通常建有屋舍用于祭祀儀式。《新唐書·張文琮傳》記載,唐代官員張文琮曾為糾正民間過度祭祀(“淫祀”)的風氣,專門建立祀場作為官方祭祀地神的規範場所。
時間與形制
祭祀活動多在立春或立秋後的第五日舉行,且祀場具有固定建築結構。例如提到先秦時期的“桑林”是殷商及周代宋國的國家祀場,兼具祖社功能,說明其規模與神聖性。
功能演變
祀場的設立體現了古代對土地神的崇拜與農業社會的關聯。如所述,祀場強調“社在于敬,可以緻福”,通過規範祭祀儀式祈求土地豐産和福祉,替代了民間分散的祭祀行為。
考古佐證
提到的“蔔骨”作為祭祀用具,印證了祀場中可能使用的占卜儀式,這類考古發現進一步揭示了祀場在古代社會中的宗教與政治意義。
如需更多古籍原文或考古細節,可參考《荊楚歲時記》《兼明書》等文獻,或查閱網頁中的原始出處。
祀場是指用于祭祀活動的場所。在古代,人們常常在特定的場地上舉行祭祀儀式,以向神靈表達敬意和祈求祝福。祀場通常由一座宗廟或祠堂以及周圍的庭院、祭壇等構成。
祀場的字為「祀」和「場」組成。
「祀」的部首是「示」,有8個筆畫,讀音為「sì」。表示向神明敬獻祭品的儀式。
「場」的部首是「土」,有12個筆畫,讀音為「chǎng」。表示廣闊的空地,場所。
祀場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可以追溯至《周禮·春官宗伯·大祀儀》一書。在這本書中,詳細描述了古代祭祀儀式以及祀場的規格和建造方法。
在繁體字中,祀場的寫法為「祀場」。
古代漢字是以篆書為基礎的,所以古時候的祀場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其篆書字形為「祀」字上面有「示」字旁,下面有一個點,代表祭品的象征,「場」字則與現代相同。
1. 在今天的祀場上,人們依然保留着古老的祭祀儀式。
2. 祀場上供奉着各種神明的像,寓意着對神的崇拜和敬意。
1. 祭祀:進行祭祀儀式
2. 祭壇:供奉神明的高台
3. 宗廟:供奉祖先或神祇的廟宇
4. 法場:佛教用來舉行儀式的場所
1. 祭壇
2. 宗廟
3. 禮堂
1. 居所:指居住的地方,與祭祀場所相對
2. 公共場所:指供公衆使用的場所,與祭祀場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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