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三鄉。《書·費誓》:“ 魯 人三郊三遂。” 孔穎達 疏:“三郊,謂三鄉也。蓋使三鄉之民,分在四郊之内,三遂之民,分在國之四面。鄉近於郊,故以郊言之。”
(2).古代諸侯的行政區劃,大國分為三郊三遂,因以“三郊”指大國諸侯。《北史·文苑傳·許善心》:“三郊遞襲,五勝相沿,俱稱百谷之王,并以四海自任。”
“三郊”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古代禮制與社會結構理解。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三郊”指周代都城外圍劃分的三個區域,分别為“近郊”“遠郊”和“甸服”,用于區分不同行政管轄範圍與賦稅等級。例如《周禮·地官》載“三郊之賦,以待邦用”,表明其與財政制度密切相關(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電子版)。
從詞源學角度,“郊”本義指城郭之外的地區,《說文解字》釋為“距國百裡為郊”。“三”作為數詞在此構成分級體系,可能源自周代“三分法”治理模式。唐代孔穎達疏《禮記》時特别強調“三郊實為諸侯分封之制”,印證其政治地理屬性(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場景,主要見于研究古代典章制度的文獻中。對于普通讀者而言,理解時可關聯“三輔”“五服”等同類古代行政區劃術語進行橫向對照(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三郊”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代“三鄉”
根據《書·費誓》記載,“三郊”與“三鄉”相通,主要用于描述周代地方行政劃分。孔穎達在注解中提到,周代将都城外的區域分為“郊”和“遂”,其中“三郊”指三鄉之民分布在四郊之内,而“三遂”則指更遠的區域。這種劃分體現了周代“國野制”的行政特點,即都城(國)與周邊(野)的管理體系。
代指大國諸侯的行政區劃
古代諸侯國中,大國(如公侯級)的領地會被劃分為“三郊三遂”,因此“三郊”成為大國諸侯的代稱。例如《北史·文苑傳·許善心》中提到的“三郊遞襲”,即用此意強調諸侯國的權力更疊。這裡的“郊”指都城外的近郊區域,與“遂”(遠郊)形成層級管理結構。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周代行政區劃或相關典籍例證,可參考《周禮》《尚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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