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名詞。與自相(不共相)相對,謂幾種事物的共通相,即不局限于一法之自體。如色、受等有為法共有無常性,故以無常相為共相(色、受等自體各異,色以質礙為自相,受以領納為自相)。《俱舍論》卷二三:“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理是共相,但事上見理卻并不限于共相,因為每事現各有别相。”
(2).拉丁文universalia的意譯。 西歐 中世紀經院哲學常用名詞,意即一般。 陶行知 《答朱端琰之問》:“我們要從具體想到抽象,從我相到共相,從片想到系統。” 朱光潛 《文藝心理學》第十五章:“科學家、哲學家和藝術家都想揭開自然之秘,在殊相中見出共相。但是他們出發點不同,目的不同,因而在同一殊相中所見得的共相也不一緻。”
“共相”是一個哲學與佛學術語,主要涉及對普遍性與個别性關系的探讨。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佛學中的共相
在佛教理論中,共相指事物共有的特性,與“自相”(不共相)相對。例如,“無常性”是色、受等有為法的共同屬性,稱為共相;而不同事物的自相則各異,如色的“質礙性”、受的“領納性”。
哲學中的共相
哲學中,共相(拉丁文universalia)指普遍性概念,與“殊相”(個别事物)相對。例如,“桌子”是共相,而具體的方桌、圓桌等是殊相。共相代表矛盾的同一性,即從多樣事物中抽象出的共同本質。
柏拉圖與亞裡士多德之争
中世紀經院哲學的争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哲學史相關文獻或佛教經典。
共相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由“共”和“相”兩個字組成。
共:右邊是"八"字的下半部分,表示衆多;下面是"兄"字,表示兄弟、親戚之義。
相:上面是"目"字部分,表示眼睛;下面是"木"字,表示樹木之義。
“共相”的含義是互相相同或相似的意思,強調共同、共有、相互之間的聯繫。
繁體字中的“共相”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但“共相”一詞的核心意義和構成部分沒有變化。
1. 我們要學會欣賞彼此的共相之處。
2. 他們的家庭教育價值觀有着共相。
共同、相互、共有
相同、相似、類似
不同、相異、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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