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衆官的首長或某地方某單位的行政長官。《管子·問》:“問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斷,今事之稽也何待?” 尹知章 注:“官都,謂總攝諸司者也。” 郭沫若 等集校:“此‘官都’與‘五官’同列,當為中央之官都……唯官都有大小之别,在中央者‘總攝諸司’,等於冢宰, 尹 俞 未誤。在地方及其他官職,亦有都,《度地篇》水官有都,即其證。”
“官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指代官職或行政體系中的特定職位。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官都”指國家衆官的首長或某地方、某單位的行政長官,具有統領、總攝的職能。根據《管子·問》的記載,該詞常與“五官”并列,強調其在官職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詞源解析
層級區分
“官都”的讀音存在兩種說法: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guān dū,更貼合古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管子》原文及郭沫若相關集校注釋(參考、7)。
《官都》是一個指代古代中國君主政府所設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所在的都城的詞彙。它代表着政治、行政、文化、經濟等方面的權威和中心,通常是君主國家的政治中心。
《官都》的拆分部首是宀(mian),它是一個形狀簡單的部首,表示與建築、房屋相關的意義。它的總筆畫數為8畫。
《官都》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獻,最早可以追溯到《史記·秦始皇本紀》。在古代,中國的君主政府通常會設立一個官方都城,作為行政中心和政治核心。
《官都》的繁體字為「官都」。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官都》中的「官」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宀冠彡」,而「都」字的古代寫法是「殳者又」。
1. 古代中國的官都多次更疊,反映了政治權力的轉移。
2. 她遠離官都,追隨丈夫在邊疆居住。
1. 都城:指代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行政、政治中心。
2. 都市:指人口多、經濟發達并具有政治、文化和經濟中心地位的城市。
1. 首都:指一個國家的政治、行政和文化中心,通常也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地。
2. 都邑:泛指城市、都市。
鄉村:指人口稀少、社會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與官都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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