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propriate;have all to oneself] 竊奪别人的東西,據為己有
“攘為己有”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rǎng wéi jǐ yǒu”,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将原本屬于他人的事物強行占為己有。該成語屬于貶義用法,常用于批判侵占他人財物或成果的行為。
從構詞角度分析,“攘”在古漢語中本義為“推、排斥”,後引申為“搶奪、侵奪”,例如《漢書·嚴助傳》中“南夷相攘”即指掠奪;“為”在此處表示“變成、作為”;“己有”則強調“歸自己所有”。四字組合後,形象表達了“奪取他人之物據為己有”的行為邏輯。
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清代文獻,多用于描述對土地、財物或知識成果的侵占。例如《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三回中“外國人的學問被他攘為己有的,着實不少”,生動展現了這一成語的典型用法。
在近現代漢語使用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特别指出,該成語不僅適用于具體物品的侵占,也可延伸至知識産權領域,如學術抄襲、創意盜用等行為。其近義表述包括“據為己有”“巧取豪奪”,反義則有“完璧歸趙”“物歸原主”等。
“攘為己有”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拼音為rǎng wéi jǐ yǒu,注音符號為ㄖㄤˇ ㄨㄟˊ ㄐㄧˇ ㄧㄡˇ。其基本含義是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将他人財物或權益強行占為己有。
核心含義
該成語強調以非法或違背道德的方式竊取他人所有物,例如剽竊他人作品、侵占公共資源等行為。其近義詞為“據為己有”,英文可譯為“impropriate”或“have all to oneself”。
出處與用法
最早見于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第73回,文中提到“竊取陳編,攘為己有”,形容抄襲他人文章的行為。現代用法多用于批評侵占他人成果或財物,如“他常将團隊功勞攘為己有”。
使用場景
適用于描述學術剽竊、職場侵權、財産侵占等場景,帶有明顯貶義色彩。例如在讨論知識産權保護時,可用此成語強調非法占有的性質。
結構特點
成語為動賓結構,四字組成,屬近代漢語詞彙。雖部分資料标注為“中性”,但結合實際語境,多用于負面評價。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鏡花緣》《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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