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約定共同信守的事項。《六韬·敵強》:“中外相應,期約皆當。”《後漢書·南匈奴傳》:“宜令 續 深溝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購賞,明其期約。” 唐 韓愈 《送區冊序》:“始至言語不通,畫地為字,然後可告以出租賦,奉期約。” 清 袁枚 《新齊諧·鬼買缺》:“此缺尚隔年月,此時不過預定期約耳。”
(2).約期;約會。 南唐 馮延巳 《思越人》詞:“春睡着,覺來失秋千期約。” 宋 晏幾道 《醉落魄》詞:“對酒當歌尋思著。月戶星窗,多少舊期約。”《古今小說·閑雲庵阮三償冤債》:“那晚, 張遠 先去期約 阮三 。”
“期約”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期”指約定時間,“約”指協議,合指有時間限定的約定。如《說文解字》載:“期,會也”“約,纏束也”,二字組合強調時間與承諾的雙重約束。
法律術語 指附期限的法律協議,如《大明律》中“違期約”罪狀規定:債務到期不履行需受笞刑。現代法律體系中,常見于合同條款中規定履行義務的時間節點。
金融領域 特指期權合約(Options Contract),金融衍生品的一種。公式表示為: $$ C = S_tN(d_1) - Ke^{-r(T-t)}N(d_2) $$ 其中$C$為期權價格,$S_t$為标的資産現價,$K$為行權價,用于計算買方在約定時間(T)前以預定價格買賣資産的權利價值。
文學典故 古代文獻中多指婚約或盟約,如《詩經·衛風·氓》"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描述的就是女子回憶男方前來締結婚約的場景,這裡的"謀"即含有期約之意。
建議:若您遇到該詞的具體使用場景(如法律文書、金融合同或文學作品),可提供上下文以獲得更精準的釋義。部分專業領域(如期貨交易)中,"期約"作為行業術語具有嚴格定義,需結合具體條文理解。
期約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由「期」和「約」組成。下面對這兩個字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的解析:
「期」的拆分部首是「灬」,擁有多個音節,包括「qi、ji、gǜ」等。它的總筆畫數為12畫。
「約」的拆分部首是「纟」,音節隻有一個,讀作「yuē」。它的總筆畫數為7畫。
《期約》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原義為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内達成的約定。這個詞由零散的時間範圍表達,體現了約定雙方對于時間的共同認識和承諾。
在繁體字中,「期約」用繁體字「期約」表示。
古時候「期約」的漢字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區而有所不同,但核心意思基本相同。
以下是一些關于「期約」的例句:
1. 我們需要在兩周内達成一項期約。
2. 根據我們之前的期約,你應該為我提供報告。
3. 我們的期約已經到期,你是否準備履行你的承諾?
組詞:履約、違約、約定、期限。
近義詞:約定、協議、合同。
反義詞:不約、取消、不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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