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以辭害志”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文論的重要成語,強調理解作品時應抓住作者本意,避免因拘泥字面含義而曲解主旨。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不以辭害志
指解讀詩文時,不應過度糾結字句的表面意思而忽略作者的真實意圖。強調透過文字表象把握深層内涵的闡釋原則。
此語最早見于《孟子·萬章上》: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孟子主張解讀《詩經》時,需結合上下文和背景推求作者本心,而非斷章取義。例如《雲漢》詩中“周馀黎民,靡有孑遺”是誇張修辭,若按字面理解為“無人幸存”,則背離詩人表達旱災嚴重的本意。
古代文論家如劉勰在《文心雕龍》中強調“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披文以入情”,呼應了避免“以辭害志”的解讀方法。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不因拘泥文字而誤解作者原意”,強調語言形式服務于内容表達。
西方诠釋學中的“作者意圖論”(如E.D.赫施理論)與之相通,均主張文本理解需追溯創作本源。
孟子論《詩》的闡釋學思想,見《孟子·萬章上》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劉勰對情辭關系的論述,參考範文瀾《文心雕龍注》中華書局出版社。
收錄于第二版第7卷,頁5123,上海辭書出版社。
張隆溪《道與邏各斯》對中西闡釋傳統的比較研究,江蘇教育出版社。
(注:部分鍊接因平台限制無法直接跳轉,建議通過權威學術數據庫檢索完整文獻。)
“不以辭害志”是中國古代文論中的重要概念,出自《孟子·萬章上》。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
一、核心釋義 指在解讀文本或創作時,不應因過分追求文辭的修飾而損害對作者本意或文章主旨的理解。原典中“辭”指文辭表達,“志”指思想内涵,強調形式與内容的辯證關系。
二、原典溯源 該觀點源自《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這裡的“文”指文字修辭,“辭”指語句表達,“志”則是作者意圖。孟子主張通過整體把握來還原作品本真,反對斷章取義。
三、曆史演變
四、實踐應用
五、辯證思考 該命題并非否定文辭價值,而是主張“辭”與“志”的有機統一。清代劉大櫆在《論文偶記》中補充:“神氣者,文之最精處也;音節者,文之稍粗處也;字句者,文之最粗處也。”形成層級化的文論體系。
此概念至今仍影響着文學批評、學術研究等領域,其精神内核與西方诠釋學中的“作者意圖論”形成跨文化對話。如需進一步了解《孟子》中的文藝思想,可參考提供的原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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