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o numerous to record] 罄:盡。竹:古代寫字的竹簡。原指要寫的事太多,寫不過來。後用來形容罪行極多,寫也寫不盡
順天府丞劉志選,疏參都督 張國紀罪狀,罄竹難書。—— 明· 文秉《先撥志始》
極言事實之多,難以盡載。常指罪惡。《舊唐書·李密傳》載: 密 作書移郡縣,數 隋炀帝 十罪,且曰:“罄 南山 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明史·鄒維琏傳》:“ 忠賢 大姦大惡,罄竹難書。” 劉師培 《悲佃篇》:“ 滿洲 入關,虐民之政,罄竹難書。”後偶亦形容好人好事。 ********* 《抗戰以來》二三:“淪陷區的同胞在抗戰中所表現的奇迹,真是所謂罄竹難書。”按,《呂氏春秋·明理》:“盡 荊 越 之竹猶不能書。”《漢書·公孫賀傳》載, 賀 捕京師大俠 朱安世 以贖子罪, 安世 笑曰:“ 南山 之竹不足受我辭。”皆此語所本。
"罄竹難書"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厚重感的成語,字面釋義為"用盡竹簡也難以寫完",其核心語義指罪行或惡事數量龐大到無法完全記錄。根據《漢語大詞典》,該成語由"罄""竹""難""書"四字構成:"罄"作動詞表示竭盡;"竹"特指古代書寫載體竹簡;"難書"即難以書寫完畢。
從語源學角度考證,成語最早見于《舊唐書·李密傳》,原文"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以誇張手法描述隋炀帝的暴政。現代漢語中,該成語主要應用于兩類語境:其一是描述重大曆史事件中的極端惡行,如南京大屠殺等戰争罪行;其二是批判系統性社會問題,如貪污腐敗等持續性違法犯罪活動。
在語法功能上,該成語常作謂語或定語,具有強烈的貶義色彩。語義相近的詞彙包括"擢發難數""罪惡滔天"等,但"罄竹難書"因包含具體的曆史文化意象,在表達力度和文學性上更具表現張力。據《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記載,該成語在書面語體中的使用頻率顯著高于日常口語。
權威文獻資料來源:
“罄竹難書”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故事或例句,可參考《舊唐書》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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