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行文逮捕罪犯。 明 阮大鋮 《燕子箋·僞緝》:“還要在 霍都梁 原籍,關提勾當。”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四:“姊名 宛玉 ,嫁 淮北 程 家,與夫不協,私行脫逃。 山陽 令行文關提。” 清 錢泳 《履園叢話·報應·刻薄》:“縣官怒,立坐當皇,取賄置庫。一面通稟上司,關提收禁。”
(2).為追捕逃犯發到各地的公文。《儒林外史》第四五回:“現今 無為州 有關提在此,你説不曾到過,你且拿去自己看。” 鄭觀應 《盛世危言·郵政上》:“凡朝廷之詔旨,臣工之章疏,本管之上、下文移,隔省之關提、照會,統謂之公牘。”
“關提”是一個古代司法術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行文逮捕罪犯
指官府通過正式文書通知其他地區協助逮捕罪犯。例如,清代袁枚《隨園詩話》提到“山陽令行文關提”,即通過文書要求緝拿逃犯。
追捕逃犯的公文
指為跨地區追捕逃犯而發布的官方文件,如《儒林外史》中提到的“無為州有關提在此”,即指此類公文。
現代漢語中“關提”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法律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仍可能遇到。例如,海關等執法機構在特定語境下可能借用類似概念。
提示: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司法案例,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用法,可參考《儒林外史》《隨園詩話》等原著或相關法律史料。
《關提》(guān tí)是一個中文詞語,可以指代“耳邊傳來的消息”或“策略、技巧的提供”。在現代漢語中,一般用來形容某人對某事有了詳細了解或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或建議。
《關提》的拆分部首是“關”和“提”,其中“關”的筆畫為6,而“提”的筆畫為12。
《關提》一詞最早出現在《禮記·祭義》一文中,是古代祭祀儀式中的術語,用于指導祭祀時的儀軌和禮儀。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一般性的詞彙,用來形容傳遞消息或提供策略、技巧的行為。
關提的繁體字是「關題」,其中「關」的筆劃為6,而「題」的筆劃為18。
在古代,關提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由于古代漢字書寫規範不同于現代,「關提」這個詞可能以更為簡略或繁複的形式出現。具體的寫法會因文獻和書法風格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1. 他總是能夠為我提供一些關提,幫助我解決問題。
2. 我每天早上聽收音機,以獲取最新的新聞關提。
3. 他以他獨到的關提,成功地影響了公司的經營策略。
組詞:關鍵、消息、提示
近義詞:情報、資訊
反義詞:閉口、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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