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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集錢的意思、期集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期集錢的解釋

見“ 期集費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期集錢"是古代中國科舉制度中的專用名詞,指新科進士在放榜後至正式授官前,由朝廷撥付的集體活動經費。該費用主要用于籌備"期集"活動,即新科進士們共同參與的謝恩、谒廟、編同年錄等系列禮儀性集會。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二》記載,宋代進士期集錢定額為"錢千缗",由戶部劃撥,反映出朝廷對人才選拔儀典的重視。

從構詞角度分析,"期"指約定時間,"集"為聚合之意,"錢"即經費,三字組合成特定曆史場景下的財政專項。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提及,此類經費制度始見于唐,至宋形成定制,成為科舉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科舉時代,新進士及第,朝廷例賜遊宴之費",強調其官方賜予性質及特定使用場景。

該制度具有雙重社會功能:一方面通過規範化經費供給,确保科舉禮儀的莊重性;另一方面為新晉士人群體提供交流平台,促進同年進士的人際網絡構建。現代學者龔延明在《宋代官制辭典》中指出,期集錢的管理需推選"糾彈""箋表"等職事官,體現早期公共財政管理模式的雛形。

網絡擴展解釋

“期集錢”是宋代科舉制度中的一項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一、基本定義

“期集錢”又稱“期集費”,是宋代皇帝賜予新科進士的專項費用,主要用于新進士的遊宴慶祝活動及編纂名冊(即“小錄”)。

二、曆史沿革

  1. 初期自籌:北宋初年,進士需按名次高低自籌費用,導緻貧寒進士需借貸(“假丐”)。
  2. 官方賜錢:熙甯五年(1072年),宋神宗下诏賜新及第進士三千缗、諸科七百缗,正式确立官方撥款制度。
  3. 後續調整:
    • 熙甯九年(1076年)一度縮減費用,僅保留編名冊的補貼;
    • 元祐三年(1088年)恢複并增加撥款,最終固定為一千七百缗。

三、用途與意義

四、文獻記載

相關記載可見宋代周煇《清波雜志》及王栐《燕翼诒謀錄》,詳細描述了費用的演變過程。

如需進一步查閱原始文獻或具體金額變化,可參考、6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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