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治理 黃河 的夫役。 宋 王安石 《河北民》詩:“今年大旱千裡赤,州縣仍催給 河 役。”
(2).謂治理 黃河 之勞役。《宋史·河渠志一》:“又聞 河 役将動,往往伐桑毀屋,無復生計。”
“河役”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含義與治理黃河的勞役相關。根據多個來源的考證,其解釋可歸納如下:
基本含義
“河役”指古代為治理黃河而征調的勞動力或勞役任務,包括疏浚河道、修築堤壩等工作,目的是防洪護田、保障民生。該詞由“河”(黃河)和“役”(勞役)組成。
具體曆史背景
延伸意義
該詞也代指治理黃河的整個工程體系,涵蓋組織、實施及管理流程。
“河役”既是具體勞動力征調,也象征古代水利治理的社會成本,常見于宋代文獻,體現黃河治理在曆史中的重要性。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漢典或《宋史》原文。
《河役》一詞指的是古代中國的一種特定的募役制度,即國家利用百姓強制勞動修建、清理、疏浚河道、水壩等水利工程的制度。
《河役》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 "氵"(三點水),表示與水相關;筆畫數為7。
《河役》一詞最早來源于古代漢語,其字面意思是:河流,指水流的集合體;役使,指強制勞動。
《河役》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河役」。
在古時候,有關《河役》的漢字寫法和現在基本保持一緻。
1. 在古代中國,百姓常常被征發來參與河役工程。
2. 河役是古代國家管理水利的一種重要手段。
造福百姓、治水工程、河道改建、水壩修建、挖掘淤泥。
水利勞動、水道整治、治河工程。
自由勞動、自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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