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竊據帝王之位。《新五代史·十國世家序》:“自 唐 失其政,天下乘時,黥髠盜販,衮冕峨巍, 吳 暨 南唐 ,姦雄竊攘。”
(2).侵犯。 明 沉鲸 《雙珠記·姑婦相逢》:“胡奴竊攘,肆幹戈,鼎沸多方。生黎塗炭,景凄涼。”
(3).剽竊。 宋 歐陽修 《筆說·薛道衡王維詩說》:“若‘漠漠水田飛白鷺,陰陰夏木囀黃鸝’,終非己有,又何必區區於竊攘哉!”
竊攘是由“竊”與“攘”兩個動詞複合而成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偷盜與搶奪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物品或權益,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從權威辭書角度分層解析:
竊(竊)
《說文解字》釋為“盜自中出曰竊”,指暗中盜取他人財物。引申為隱秘、非法地占有,如《墨子·非攻上》中“竊其桃李”即用此義。
參見《漢語大詞典》“竊”字條(第8卷,第1頁)。
攘
本義為推讓,後衍生出“侵奪”“搶奪”之意。《廣雅·釋诂一》明确标注:“攘,奪也。”如《漢書·嚴助傳》中“南夷相攘”即指搶奪行為。
參見《古代漢語詞典》“攘”字條(商務印書館,第2版,第1289頁)。
竊攘融合二字含義,強調以隱蔽偷盜與公開搶奪相結合的方式侵占他人物品,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盜匪行徑的描寫。例如:
核心特征:
在曆史文本中,“竊攘”常擴展至對非正當手段獲取名位、功績的批判。如明代方孝孺《豫讓論》斥責“竊攘君位者”,即暗指以陰謀篡權者。現代漢語雖少用此詞,但其語義仍保留于“竊取”“攘奪”等派生詞彙中。
權威參考來源:
“竊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以不正當手段篡奪或占據君主之位。例如《新五代史·十國世家序》中提到“奸雄竊攘”,描述唐末亂世中割據勢力僭越稱帝的行為。
表示武力或勢力侵擾他方。明代沈鲸的戲曲《雙珠記》中“胡奴竊攘”即指外敵入侵,導緻社會動蕩、百姓困苦。
指抄襲他人作品或思想。宋代歐陽修在《筆說》中批評某些詩句實為模仿他人,強調創作應避免“竊攘”之嫌。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為生僻,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核心含義均圍繞“非法占有”或“不當獲取”展開,涵蓋政治、軍事、文化等不同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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