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問并曉谕。《史記·朝鮮列傳》:“ 漢 使 涉何 譙諭 右渠 ,終不肯奉詔。” 司馬貞 索隱:“《説文》雲:‘譙,讓也。’諭,曉也。”
“谯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谯谕”指責問并曉谕,即通過責備的方式傳達命令或道理。這一行為通常具有“上對下”的權威性,常見于官方文書或上級對下級的指令中。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朝鮮列傳》:
“漢使涉何谯谕右渠,終不肯奉诏。”(《史記·朝鮮列傳》)
司馬貞在《索隱》中進一步解釋:“《說文》雲:‘谯,讓也。’谕,曉也。”
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文獻(如《史記》)或曆史題材創作時可能涉及。
《谯谕》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官員對下屬或民衆發布的诏書、告示或命令。
《谯谕》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谯(謝字旁),右邊是谕(言字旁)。共計14個筆畫。
《谯谕》一詞起源于古代中國的官方文書體制,是漢字演變的産物。在繁體中,《谯谕》的寫法為「譙諭」。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漢字的形态與現代有所不同。《谯谕》的古寫形式為「谯舄」,其中谯由單數陌的聲旁表示,舄由單數沐的聲旁表示。
1. 官府發布了一份《谯谕》,要求居民遵守城市管理規定。
2. 地方官員通過《谯谕》向農民傳達政府最新的種植技術。
谯輿(指督察的馬車)、谯樓(官府門前供行賄者休息的樓閣)等。
诏書、告示、命令。
請示、征求意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