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買強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
強買強賣是指以暴力、威脅等不正當手段,在交易中強迫他人購買或出售商品、服務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特征
該行為違背交易自願原則,通常表現為一方利用強勢地位(如暴力、威脅)迫使對方接受不公平交易條件。例如,強行擡高或壓低價格、強制要求提供服務等。
法律屬性
社會危害
破壞市場自由競争秩序,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例如提到的案例中,行為人阻攔施工車輛導緻停工20天,造成13.7萬元經濟損失。
典型案例
如施工方被強迫高價運輸沙石,拒絕後遭暴力阻撓,最終行為人被判強迫交易罪。此類案例多涉及威脅、反複滋擾等行為。
維權途徑
受害者可通過報警追究刑責,或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損失。消費者還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
如需了解完整法律條文或具體案例細節,可查閱、6、7等來源。
《強買強賣》一詞是指在交易過程中,一方以強制手段或不公正的方式強制另一方購買或出售商品,違背自由交易原則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發生在市場經濟中,其目的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
根據部首拆分,強買強賣的首部分是“弓”(gōng),意為弓弩;第二部分是“賣”(mài),表示出售;第三部分是“主”(zhǔ),表示主宰、支配。根據筆畫順序,弓字有3畫,賣字有8畫,主字有5畫。
《強買強賣》這個詞來源于《戰國策·秦策一》:“有受稱者,強賣其弓弩。”這裡的“強賣”是指以強迫的方式出售弓弩。
在繁體中文中,《強買強賣》可以寫成「強買強賣」。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弓字的上半部分看起來像一個拉滿的弓,下半部分則像箭矢;賣字則是由“卄”和“買”組成,表示出售的意思。主字則由“丶”和“王”組成,表示主宰、支配。
例句:
不法商人利用市場波動,采取強買強賣的手段,牟取暴利。
強買強賣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相關組詞:
強制、不公正、交易、商品
近義詞:
操縱市場、壟斷、欺詐、欺騙
反義詞:
自由交易、公平競争、誠信、公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