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書院和州學職事名。 南唐 白鹿洞書院除洞主外,設堂長一員。 宋 承此制,不少書院有堂長,差補進士或貢士一員任職,由官府給牒,為書院職事人。 仁宗 時,有的州學亦設堂長,為學生首領,由州官給牒委任,位在學錄之下。
(2).學堂之長。猶後之校長。 蔣維喬 《辛亥革命見聞》:“從前各項學堂,均改稱為學校。監督、堂長,應一律通稱校長。”
"堂長"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書院負責人(宋元明清時期): 這是"堂長"最核心的含義。在中國古代,特别是宋、元、明、清時期,"堂長"指私立書院或地方官學中主持教務、管理生徒的主要負責人,相當于現代學校的校長或教務長。其職責包括講學授業、督課考勤、管理書院日常事務、維護學規等。該職位在書院制度中扮演着至關重要的角色。
學校校長(民國初年): 在中華民國初期(約1912-1922年間),根據當時的教育制度,中、小學的校長也曾一度被稱為"堂長"。這反映了新舊教育制度交替時期的稱謂特點。
"堂長"一詞主要用于指代中國古代書院的主持者或民國初年學校的校長,是一個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教育史背景的稱謂。在現代漢語中,該詞已基本不再使用,成為曆史詞彙。
“堂長”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時期和場景中有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定義
堂長是宋代書院和州學中的職事名稱,相當于書院或州學的管理者。南唐時期,白鹿洞書院在洞主之外便設堂長,宋代沿襲此制。
職責與選拔
近代演變
清末至民國初年,“堂長”逐漸被“校長”取代。例如學堂改制後,監督、堂長等稱謂統一改為校長。
明代織染局設有“堂長”一職,屬于管理工匠的職務:
需注意,“堂長”并非現代常用詞,其含義易與“族長”“家長”等混淆。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家庭長輩”,但根據曆史文獻,該詞主要指古代教育或官署中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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