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廠、機關等為方便職工上下班而安排的有固定線路并定時行駛的車輛。《人民日報》1960.7.3:“及時解決了實行新作業制所帶來的職工吃飯、住宿、坐通勤車等問題。” 王毅 《不該将兄吊起來》:“這天早晨, 馬先生 一登上通勤車,先博了個滿車的彩聲。”亦省稱“ 通勤 ”。《人民日報》1981.7.22:“現在職工每天跑通勤,解決了實際困難。”
通勤車是企事業單位為方便員工上下班而提供的非營利性交通工具,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定義與用途 通勤車主要用于接送員工往返于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通常由企業、工廠、學校或機關單位組織,具有固定行駛路線和時間表。其核心目的是減少員工通勤壓力,提高出行效率。
車型特點
使用規範
社會意義 作為工業化社會的産物,通勤車反映了工作與居住分離的普遍現象,通過集中運輸降低個體出行成本。
如需進一步了解車型分類或具體管理規範,可參考、3、6等來源。
通勤車是指用于通勤的特定車輛,通常是指工作人員上下班往返于家與工作地之間的交通工具,旨在解決交通擁堵、提高出行效率。
通勤車的拆分部首是辶和車,其中辶是通常和與行走有關的字詞有關聯的部首,而車指的是車輛的意思。通勤車共有10筆。
通勤車這個詞來源于漢語,是在20世紀90年代左右開始逐漸被廣泛使用的。由于城市化的加速,越來越多的人需要每天往返于家庭和工作之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通勤車應運而生。
通勤車的繁體字為「通勤車」。
在古時候,通勤車的寫法可能是「通勤車」或「通勤車」,具體寫法可能根據字典和文獻中所記載的習慣而有所不同。
1. 每天早上,他乘坐通勤車上班。
2. 通勤車在擁擠的交通路線上運行。
通勤車可以組成以下詞彙:
1. 通勤:表示往返于家庭和工作之間。
2. 車輛:指的是各種類型的交通工具。
3. 交通:指的是車輛在路上流通的運輸方式。
通勤車的近義詞包括:上下班交通工具、上下班代步工具。
通勤車的反義詞包括:家庭住宅區、公司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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