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廠、機關等為方便職工上下班而安排的有固定線路并定時行駛的車輛。《人民日報》1960.7.3:“及時解決了實行新作業制所帶來的職工吃飯、住宿、坐通勤車等問題。” 王毅 《不該将兄吊起來》:“這天早晨, 馬先生 一登上通勤車,先博了個滿車的彩聲。”亦省稱“ 通勤 ”。《人民日報》1981.7.22:“現在職工每天跑通勤,解決了實際困難。”
通勤車是現代漢語中由"通勤"與"車"組成的複合名詞。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對"通勤"的解釋,該詞源自日語"通勤(つうきん)",特指職工往返工作地與居住地的行為。"車"作為交通工具的統稱,在此語境下指代具有特定功能的載具。
從構詞法分析,"通勤車"屬于偏正結構,核心語義指向"為通勤服務的車輛"。中國标準化研究院發布的《城市交通術語标準》将其定義為"企事業單位為員工提供的定時、定點、定線往返運輸服務車輛",強調其非公共屬性與服務特定群體的特征。
該詞在語義場中與"班車""校車"構成關聯概念,但存在使用場景的差異:班車側重運輸頻次(如每日固定班次),校車限定服務對象(學生群體),而通勤車更強調通勤行為的時空特性(早晚高峰運輸)。北京語言大學語料庫顯示,該詞在1990年代後使用頻率顯著提升,與城市化進程呈正相關。
在語用層面,通勤車具有三個典型特征:①服務對象的封閉性(限定單位員工);②運行時間的周期性(按工作日設定);③行駛路線的固定性(連接居住區與工作區)。這些特征使其區别于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形成企業福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勤車是企事業單位為方便員工上下班而提供的非營利性交通工具,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定義與用途 通勤車主要用于接送員工往返于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通常由企業、工廠、學校或機關單位組織,具有固定行駛路線和時間表。其核心目的是減少員工通勤壓力,提高出行效率。
車型特點
使用規範
社會意義 作為工業化社會的産物,通勤車反映了工作與居住分離的普遍現象,通過集中運輸降低個體出行成本。
如需進一步了解車型分類或具體管理規範,可參考、3、6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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