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僧卻崎。僧尼五衣之一。為一種覆肩掩腋衣。 唐 時亦稱掩腋。 晉 慧遠 《沙門袒服論》:“中國之所無,或得之於異俗,其民不移,故其道未亡,是以 天竺國 法,盡敬於所尊,表誠於神明,率皆袒服。所謂去飾之基者也。” 宋 無名氏 《異聞總錄》卷一:“﹝ 董秀才 ﹞曰:‘但嘗遺一袒服。’取視也,穢而無縫。”參見“ 僧卻崎 ”。
袒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解析:
字義構成
“袒”指解開或脫去上衣,露出身體的一部分(通常指左臂),是一種特定的身體裸露狀态;“服”指服飾或穿着。二字組合後,“袒服”字面意為“解開衣襟的服裝”,但實際多用于特定禮儀或情境中的着裝方式。
核心含義:喪禮中的特殊着裝
在傳統喪葬禮儀中,“袒服”特指喪家為表達哀痛而解開衣襟、粗露左臂的服飾狀态。這一行為源于周代喪禮制度,《儀禮·喪服》記載,親屬需根據與逝者的親疏關系穿着不同等級的喪服(“五服”制度),其中至親者需“袒”以示極度哀恸。例如《禮記·檀弓》載:“袒、括發,變也。” 指喪禮中通過袒露身體和束發表達形貌之變,象征内心悲痛。
引申義:謝罪或歸順的象征
古代在謝罪或表示歸順時,也通過“袒服”行為傳遞誠意。如《史記·呂太後本紀》中,周勃為平定諸呂之亂,號令軍中“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将士皆左袒示效忠劉氏。此處“袒”成為政治立場的身體符號,“袒服”引申為公開表明立場或認錯服罪的行為。
現代使用與權威參考
現代漢語中“袒服”已非常用詞,多見于研究古代禮制或曆史文獻的語境。其釋義可參考權威辭書:
此詞的文化内涵需結合古代禮制理解,其使用嚴格關聯特定儀式或社會規範,體現了傳統服飾文化與倫理觀念的深度結合。
“袒服”是佛教僧尼服飾中的專用術語,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需與唐代女性服飾“袒領服”區别:後者是世俗的襦裙,以紗羅材質半掩胸部,展現女性身姿,屬于完全不同的服飾類型。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五衣的具體分類或唐代服飾文化,可查閱相關宗教典籍或服飾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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