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mentary school] 蒙館
即蒙館。《中國小說史稿》第六編第十一章第二節:“這樣的貧困狀況,直到他晚年,由于妻子省吃儉用,自己長年在蒙塾裡教書也有了積蓄,才稍稍好轉。”參見“ 蒙館 ”。
“蒙塾”是中國古代社會一種重要的初級教育機構,專為兒童啟蒙而設。其核心含義可以從以下權威辭書和研究成果中界定:
核心定義(啟蒙教育場所): 根據《漢語大詞典》,“蒙塾”指“舊時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學塾”。這明确了其核心功能是對年幼兒童(通常為學齡前或初入學階段)進行最基礎的文化知識傳授和道德啟蒙,是兒童正式接受教育的起點。
曆史背景與性質(民間私學): 《辭源》指出,蒙塾屬于“私塾”的一種形式,是“中國舊時私人開辦的學校”。它區别于官學,主要由民間私人(如落第秀才、鄉紳等)設立,或在宗族、富戶家中開辦,具有顯著的民間性和普及性,是封建社會基礎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教學内容與對象(基礎識字與倫理): 教育史研究普遍認為,蒙塾主要面向“蒙童”(即剛開始接受教育的兒童)。其教學内容以最基礎的識字(如《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等蒙學讀物)、寫字和初步的倫理道德教育(如孝悌、禮儀)為主。目标是讓兒童掌握基本讀寫能力,了解社會行為規範,為後續學習(如進入更高層次的經館學習四書五經)或日常生活打下基礎。
現代價值與意義(教育史概念): 在現代語境中,“蒙塾”主要作為一個曆史概念使用,指代中國古代傳統的兒童啟蒙教育機構。研究蒙塾有助于理解中國傳統教育體系的結構、教育思想的演變以及文化傳承的基層機制。它代表了前現代中國社會普及基礎教育的努力和模式。
“蒙塾”特指中國古代由私人興辦的、面向初學兒童進行基礎識字、寫字和倫理道德啟蒙教育的初級學校,是傳統社會基礎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蒙塾”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用法區分:
成語含義(受蒙蔽、欺騙)
該詞源于古代私塾教育制度,指不良私塾老師利用學生無知進行蒙騙的行為,後引申為“受人蒙蔽、上當受騙”的比喻義。例如:“他因輕信他人而陷入蒙塾之局。”
字面含義(舊時私塾别稱)
拼音為“méng shú”,結構為上下組合,指代“蒙館”,即古代初級教育場所。如《中國小說史稿》中提到:“長年在蒙塾裡教書”,此處即指私塾學校。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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