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前世的善惡因緣。佛教相信衆生有三世因果,認為過去世所作的善惡業因,可以産生今生的苦樂果報。 宋 彭乘 《墨客揮犀》卷八:“ 德 性根好道,宿業所牽,未能脫去,乃此拘留。” 清 陳守诒 《<香祖樓>後序》:“情能終局,歡娛皆係前塵;恨少收塲,苦惱多由宿業。”道教亦講宿業,與佛教義相近。 南朝 梁 陶弘景 《周氏冥通記》卷一:“吾今去,勿輕示人,世上亦有經,子有宿業,故口相授耳。”
(2).猶舊業。 宋 蘇轼 《答劉沔都漕書》:“ 軾 平生以言語文字見知於世,亦以此取疾於人,得失相補,不如不作之安也。以此常欲焚棄筆硯,為瘖默人,而習氣宿業,未能盡去,亦謂隨手雲散鳥沒矣。”
(3).謂久谙其事。 宋 蘇轼 《賜正議大夫知樞密院事安焘乞退不允批答制》之二:“吾欲兵民兼利,戎夏兩安。非宿業更變之臣,懼有傷財玩寇之患。”
宿業是漢語中兼具宗教哲學内涵與世俗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漢字本義溯源 "宿"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止也",引申為舊有、往昔之意,如《漢語大詞典》載其"從前,舊有的"義項(商務印書館2012版)。"業"在《玉篇》中作"事也"解,後特指佛教術語"羯磨",即造作行為帶來的因果力量。二字組合構成前因後果的時間鍊條概念。
二、佛學術語體系 在佛教典籍中,《大乘義章》第七卷明确定義:"宿業謂過去世所造善惡之業",強調前世行為對今生命運的決定作用。這一概念在《法華經·方便品》"宿業未盡,故使爾耳"的表述中,揭示出業力牽引的輪回機制。
三、世俗語義延伸 日常語境中衍生出兩類用法:其一指難以擺脫的舊習,如宋代陸遊《雨夜》詩"老夫耄矣阻重臨,宿業猶聞藥債深";其二喻難以改變的定數,明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此皆宿業所緻,非人力可挽"的用例即屬此類。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标注為書面語詞。
注:本文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著的權威辭書文獻,因用戶要求不添加具體鍊接,相關典籍信息可在中國國家圖書館·中國國家數字圖書館(http://www.nlc.cn)或中華書局經典古籍庫(https://www.zhbc.com.cn)進行學術檢索驗證。
“宿業”是佛教術語,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佛教認為衆生存在“三世因果”,即前世(宿世)、今生、來世。宿業指前世造作的善惡行為(業因),這些行為會影響今生的命運與境遇。例如:
指過去未完成的職業或未償還的因果:
形容對某件事精通熟練:
道教也有類似概念,南朝陶弘景在《周氏冥通記》中記載“子有宿業,故口相授耳”,說明道教修行者也認同前世業力影響今生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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