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鄙吝"。
“鄙”的詳細釋義(漢語詞典角度)
“鄙”一詞在現代漢語中并非常用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漢字構形與古籍用例分析。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文字學研究成果,該詞可拆解釋義如下:
邊遠之地
本義指距離都城較遠的郊野地區。《說文解字》:“鄙,五酂為鄙。” 指古代基層行政單位,引申為偏遠、閉塞之地。如《左傳·隱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漢)
粗俗、淺陋
形容人見識短淺或行為庸俗。如《莊子·秋水》:“井蛙不可以語于海者,拘于虛也;夏蟲不可以語于冰者,笃于時也;曲士不可以語于道者,束于教也。” 其中“曲士”即含鄙陋之義。
來源:王力《古代漢語詞典》
輕視、看不起
作動詞時表貶低之意。如《左傳·宣公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
“”為生僻部件,疑為“邑”的異體或訛變。“邑”本義指城邦、封地(《說文》:“邑,國也”),作為部首(右阝)多與地域、行政相關。在“鄙”中可能強化“鄙”的地域屬性,或為“鄙”的通假字。
來源:裘錫圭《文字學概要》
綜合字形與文獻,該詞可能有兩種解釋:
指偏遠城邑
強調地理上的荒僻區域,如《周禮·地官·遂人》:“五酂為鄙,五鄙為縣。” 此處“鄙”即基層行政區劃。
來源:《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
形容粗野無知之态
見于古籍異文,如《荀子·修身》有“鄙夫”一詞,注:“鄙,陋也。” “”或為衍文。
來源:北京大學《漢達古籍庫》
注:因“鄙”非常用詞,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考證。古籍中類似表述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第10卷第283頁。
“鄙”是一個多義漢字,其含義隨語境變化較大,以下從不同角度綜合解釋:
古代行政單位
周代以五百家為一鄙,是地方組織單位,如《周禮·遂人》記載“五酂為鄙”。
地理概念
指邊遠地區或郊野,如“邊鄙”“四鄙入保”(《禮記·月令》)。
品質或行為相關
謙辭用法
用于自稱以示謙遜,如“鄙人”“鄙見”。
提示:若需具體古文例句分析或書法筆順演示,可參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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