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injure;harm]∶使受傷害
損害他的權威
(2) [damage]∶使受損失
他看見麥苗沒有受到霜凍的損害,高興極了。——馬烽《停止辦公》
傷害;使蒙受損失。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七缪》:“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損害。”《左傳·昭公元年》“苟或知之,雖憂何害” 晉 杜預 注:“言先知為備,雖有憂難,無所損害。” 唐 呂岩 《敲爻歌》:“水火蛟龍無損害,拍手天宮笑一場。”《水浒傳》第一一二回:“汝等助一匹夫謀反,損害生靈,人神共怒。” 巴金 《家》十一:“我覺得我很喜歡她。我想這于大哥是沒有什麼損害的。”
“損害”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對事物造成傷害、破壞或不利影響,導緻其價值、功能或狀态受損。以下是詳細解釋:
在民法、刑法等領域,“損害”特指因侵權行為導緻的後果,常涉及賠償責任:
總結來說,“損害”強調因外部行為導緻的負面結果,涵蓋物質與非物質層面,是法律、社會及日常生活中的高頻詞彙。
《損害》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對人或物體造成傷害、損失或減少。
《損害》的拆分部首是手,表示與手有關,而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損害》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膳”字,膳字含有食物和帶手的意思,後來演變成現代意義上的《損害》。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損害」。
在古時候,漢字《損害》的寫法與現在相近,隻是形狀稍有不同。例如,在《說文解字》中,它的寫法是「損害」。
1. 這場大火對我們的財産造成了巨大的損害。
2. 不良的生活習慣對身體健康造成長期的損害。
1. 損壞:指物體受到損害,喪失原有的完整性。
2. 損失:指因失去或遭受損害而造成財産、利益或其他方面的減少。
1. 傷害:與損害意思相近,指對人或物體造成傷害。
2. 毀壞:指将物體完全或部分摧毀、破壞。
維護:與損害意思相反,指保護、維護人或物體的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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