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每年對官吏政績的考核。《北史·樓寶傳》:“時邊事屢興,人多流散,及 寳 至,稍安集之,殘壞舊宅,皆命葺構,人歸繼路,歲考為天下最。”
(2). 明 代提學官和 清 代學政,每年對所屬府、州、縣生員、廪生舉行的考試。分别優劣,酌定賞罰。凡府、州、縣的生員、增生、廪生皆須應歲考。《初刻拍案驚奇》卷十:“目今提學要到 台州 歲考,待官人考了優等,就出吉帖便是。”《明史·選舉志一》:“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等前列者,視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廪、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儒林外史》第十九回:“他便收拾行裝,去應歲考。” 魯迅 《華蓋集續編的續編·<阿Q正傳>的成因》:“俗語說:‘讨飯怕狗咬,秀才怕歲考。’我既非秀才,又要周考,真是為難。”
歲考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的重要考核形式,專指由地方學政主持的年度學業測試。《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舊時學政對所屬府、州、縣學生員舉行的歲試”,主要考察生員(即秀才)的經義理解與文章寫作能力。據《清史稿·選舉志》記載,清代歲考每三年舉行兩次,按成績将生員分為六等,名列前茅者可獲“禀生”資格并領取官府津貼,末等者則面臨降級處罰。
在語言學角度,《辭源》特别強調歲考具有雙重功能:既是檢測學生課業的常規手段,又是選拔優秀人才參與鄉試(省級科舉考試)的資格審核程式。這種考核制度自明代成型後延續至清末,其核心特征體現在《教育大辭典》所述的三項标準:經義诠釋的準确性、八股文結構的規範性、試帖詩的格律嚴謹性。現代研究中,故宮博物院藏《清代科舉檔案史料》收錄的多份歲考原始試卷,為研究該制度提供了實物佐證。
“歲考”是古代中國與官吏考核及科舉制度相關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具體可分為以下兩方面:
在古代(如北朝時期),歲考指每年對地方官吏政績的例行考核,用于評估官員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成效。例如,《北史·樓寶傳》記載了樓寶因治理有方,在歲考中被評為“天下最”的案例。這類考核結果直接影響官員的升遷或降職。
在明、清兩代,歲考演變為由提學官(明代)或學政(清代)主持的年度考試,主要針對府、州、縣各級生員(秀才),包括廪生、增生和附生。其特點如下:
歲考制度通過定期考核,既規範了官員治理,也強化了科舉人才選拔的嚴格性,成為古代官僚體系和教育體系的重要調控手段。其六等分級制度對明清士人的晉升路徑産生深遠影響。
如需更具體的曆史案例或制度細節,可參考《北史》《明史》等文獻,或查看相關百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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